重读三国史之曹魏建国之路:反复摇摆的拥汉篡汉重读三国史之蜀汉建国之路:拒绝本土化重读三国史之孙吴建国之路:建国即亡国网易历史独家推出
news.163.com
pic

  作为一个业已彻底消亡的群体,地主的形象没能在今天获得理性的重建,是一种深刻的悲哀——不能正确理解地主群体在中国近代社会秩序中所处的位置,不能正确理解地主与佃农在合作与斗争中如何达成利益均衡,就不可能得出一个比较靠谱的中国近代社会的真实面目。也就是说,若想还原一个真实的“旧社会”(中国近代社会),理性解读中国近代社会的地主群体,至为关键。

80后,谁还能认出身边的老地主

每一个时代都会有特定的历史标签,所以每一代人也都会有自己特殊的集体历史记忆。从高玉宝的周扒皮,白毛女的黄世仁,到琼花的南霸天,到四川的刘文彩,还有潘冬子同学的胡汉三……对当代国人而言,地主也正是这特殊的集体历史记忆当中的一种。
  只是人事代谢之间,人们已渐渐不再记得那些老地主们是什么样子了。一个80后“地主后代”曾如此讲述自己对“地主”的童年印象:
  “我7岁上小学,语文老师还在课堂上讲,地主如何剥削,如何惨无人道,大年三十如何带着狗腿子,上贫下中农家讨债,掀房顶,抢女人,逼得人上吊等等。听得孩子们非常气愤,恨不得早生几十年,跟着共产党、解放军,亲手将地主消灭干净。直到放学回家,我还心潮澎湃,拉住婆婆的衣角问:‘你见过地主吗?地主为啥那么坏?’不料婆婆翻了我一眼:‘有啥稀奇?我们家就是地主。’当时,我犹如挨了一闷棍。婆婆又说:‘如果不是成分高,你大爹也不至于这么大岁数还娶不上媳妇。’我心虚地嘀咕:‘不可能吧?’婆婆说:‘有啥不可能?刘家冲有十几户地主呢。教你认字的驼背爷爷就是地主,对你最好的大妈家更是大地主。’”……
  许多人已很难辨认出自己身边那些当年的老地主了。这个一度在上个世纪主动或者被动左右着历史大势发展方向的群体,在经历了长时间的标签化之后,等来的不是理性解读,反而是近乎彻底的遗忘。[更多]

租到底怎么交:地主到底占有多少土地

关于地主霸占土地的比例,过去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地主富农只占农村户数的8%,占有土地则达到“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毛泽东选集》一卷本,页1250)
  但1952年基本完成的土地改革否定了这个结论。土改中总计全国约有3亿多无地少地农民,共分得近7亿亩土地,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2%一47%。在这一过程中,留给地主、富农的土地约有8%左右,同时还触动了中农的部分土地,留给地主富农的土地与触动的中农土地比例大致相抵。由此来看,过去“地主”、“富农”共占有不到50%的土地,并不是流行的70%—80%。
  外国学者巴克(Buck)1929年在中国22个省168个地区,1,6686个农场3,8258个农户做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是:半数以上的农民为全自耕农。不到三分之一为半自耕农,其他百分之十七为佃农。
  对地主实际占有土地数量的界定,关系到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界定。如果认可70%-80%这个结论,那么就等于认可中国近代社会是一个佃农社会;如果我们认可30%-40%这个结论,就等于认可中国近代社会仍是一个自耕农社会。 [更多]

租到底怎么交:收租对象不是全部农产品

关于地主究竟搜刮了佃农多少劳动成果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的数据。基本语境无外乎是佃农的绝大部分劳动成果都被地主老财无情地剥削一光。不过遗憾的是,对地租具体怎么算,怎么交这个问题,却很少涉及。
  林则徐对晚清江南地区怎么交租的问题有过实地考察。在《江南催拼科稻编》里,林则徐这样描述(译文):“吴地的习俗,是地里所种麦子的收入全归佃户,所种的稻谷则要给地主家交租。所以当地的佃农都喜欢种麦子,不喜欢种早稻。……”麦子作为“副产品”不用交租,所以林则徐说,当时江南地区百姓都普遍种一季麦子,再种一季水稻。
  只有土地上的“主产品”交租,“副产品”不交租,在晚清是社会普遍现象。乾隆年间编纂的《岳州府志》里就提到,当地政府明确鼓励佃农多种杂粮,因为种稻谷的最大获利者是地主,而种杂粮的最大获利者是佃农。[更多]

租到底怎么交:不是所有土地都要交租

关于地租具体怎么算,怎么交这个问题,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因素是:并不是佃农租种的所有土地都需要交租。
  譬如:南方许多地方,只有水田才计算地租,其他附带在水田上面的旱地、山林、水塘则往往连面积都没有计数。自然也没法计算地租。而即便是水田,以湘中为例,在“中稻”交租之外,佃户另外再种的早稻或者秋季作物,都不再加收地租。
  作为附带品的“山、泽、土”不计算地租,大约是清末民初时期南方的普遍现象。民国《南川县志》里就明确提到四川附带“山土”从不交租。浙江《兰溪县志》里也有着同样的说法。
  这些山、泽、土究竟产出多少,是个很难统计的问题。不过产量不会很高是一定的,否则地主也不会将其当成可有可无的附属品。
  所以,判断地主对佃农剥削程度的高低,贸然下结论说地主拿走了佃农百分之几十的劳动成果,是极其草率的。[更多]


  
租到底怎么交:地租普遍是要打折的

文学作品里黄世仁凶神恶煞逼死杨白劳的主要武器,就是他们之间存在的“铁板租”,无论杨白劳的年成好坏,黄世仁的地租总归是固定不变的。一旦杨白劳碰上荒年,无法完成“铁板租”,欠下了债务,黄世仁再来上一个利滚利,息加息,杨白劳从此以后也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但实际上,明清两代的地主们基本上都做不成黄世仁。可以说,逼死杨白劳的“铁板租”,被完整付诸实施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明朝末年人耿橘大在谈及江苏常熟地方的田租问题说,曾这样说(译文):“最好的田地,每亩交租不过一石二斗,但实际收到的田租,从来不会超过一石。”实际收租比率不过80%而已。
  这种按照“铁板租”定额,打折交租的方式,在明清两代及民国时期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黄世仁那般一个子儿都不松口的现象,在明清史料里面几乎是看不见的。传统社会底层以儒学为维系,形成了很多平衡底层经济利益的乡约、乡俗,这些乡约、乡俗都制约着“铁板租”的实际收取率。清代人旺辉祖在《双节堂庸训》里,就明确提及:“偶遇歉岁,自有乡例可循”。完全脱离了这种基层儒家乡约,如黄世仁般咬定“铁板租”不松口的地主,实在是少之又少。[更多]

从明到清:地主们能收到的地租越来越少

总体上来讲,地租的实际收取比例,从明代往后,一直是在不断上升的。相关数据统计结果如下:(略)
  也就是说,从明到清,地主们所能够收取到的实际地租,是越来越少了。
  ——佃农杨白劳在与地主黄世仁的抗租斗争中完全处于劣势,黄世仁最后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杨白劳落了个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但就明清两代史料而言,非但黄世仁般的压倒性胜利极少存在,而且事实恰恰相反。在“催租逼租”与“抗租欠租”这一绵延数百年的斗争中,反是佃农们获得了空前的胜利。从明代到清代,地主们地租实际收取率的直线下降,正是佃农们“抗租欠租”活动取得胜利的结果。
  不管有无能力履行租佃契约,佃农们履行契约按规定交租,是极为罕见的事情。“抗租欠租”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现象,是地主与佃农关系中的常态。譬如卫廷璞在乾隆十年曾对皇帝这样说(译文):“如今人的性情骄恣,即便是丰收之年,也都还抗租不交。致使收不到租子的田主还要给朝廷纳粮,那些佃户们却坐享那无税之田。地主和佃农彼此冲突,轻则互殴伤人,重则酿成人命。臣在广东长大,从南方一路做官做到北方,所见所闻,全都一个样子。”[更多]

结论:实际地租剥削率为30%左右

地主老财对佃农的敲骨吸髓到底有多狠,也就是“地租剥削率”。明清两代以来,租佃契约里所规定的地租额一般相当于土地正常产出的50%左右。这也是通常说地主剥削率高达百分之五十甚至更高的史料依据。但“地租剥削率”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租佃合同,最终决定这一剥削率高低的,是地主最终究竟能收到多少地租。
  如此而言,一个比较粗糙的结论即可浮出水面:如果说地租实收率只有租额的七八成(即70%一80%);同时,鉴于过去只对佃农的“正产出”计算地租,如果把副产品(如稻麦地区的小麦,以及田边地角的收获等)也纳入考察范围,那么,契约地租额应当大约只有土地总产出的40%。而实际收取到的地租率,则只有单位面积产量30%左右的样子。也就是说,明清两代乃至民国,地主老财们对佃农们的“地租剥削率”,只有30%左右,而不是一向所流行的50%甚至更高。
  而且也只有这样一个数字,才能够解释为什么明清以来我们的传统农业社会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稳定。倘若剥削率高达50%甚至更高的话,这种稳定势必是难以维持的。[更多] 

专题制作:网易历史 版权所有,禁止转载

  
北京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隐私政策 - 网络营销 - 网站地图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