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元璋删《孟子》,并且不让他陪祀孔庙的事,我最早是从高旅先生的文史随笔中读到的,但一直不得其详。约略知道删去的有“民贵君轻”和“土芥寇仇”之论,这是凭猜想也会意识到势在必删的。但究竟一共删了多少章句?
陈乐民《过眼小辑》一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为目前已出的“陈乐民徜徉集”三卷之一),有一则笔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引录了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节文〉》(《读书与出版》二卷四期,1947年4月上海生活书店刊)一文,其中说:“今北平图书馆,藏有洪武二十七年刊《孟子节文》一部,可见所删八十五条内容如何。”容先生把所删字句的起讫都写明了。陈先生这回照录下来。他说,这些文字曾抄录一过。一日湘人朱尚同来访,谈及《孟子》,因以示朱元璋删《孟》事,并撕下笔录付之。此系补抄云云。
惜乎容先生当年所记等于只是个目录,好在《孟子》书到处都有,正不必再去国家图书馆乞阅。乐民兄能把目录抄下来,我何惮逐一查对乎?
数了一下,删节处不足八十五条,我想容先生又做了一些删节吧。仅此也已得窥朱洪武的内心世界,他怕的是什么,忌讳的是什么。容先生没有按照传世的《孟子》书中顺序,而是分类标出所禁的意旨,也许这正是《孟子节文》原来的体例。
下面依次据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找出所删原文照抄如下。
一,标明“尊民抑君之禁止”的:
如《尽心篇》,删“民为贵”以下十字: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梁惠王篇》,删“左右皆曰贤”至“然后可以为民父母”:
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
《离娄篇》,删“桀纣之王天下”至“兽之走圹也”:
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
《万章篇》,删“太誓曰”四句:
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同上,删“天与贤”至“而从舜也”: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
二,标明“人民批评统治者之禁止”的:
《尽心篇》,删“吾今而后”七句:
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
《离娄篇》,删“君之视臣如手足”六句: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
《梁惠王篇》,删“邹与鲁哄”至“死其长矣”:
邹与鲁哄。穆公问曰:“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
孟子对曰:“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夫民今而后得反之也。君无尤焉!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
同上,删“古之人与民偕乐”至“岂能独乐哉”:
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曰:“时日害(曷)丧,予及女(汝)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
三,标明“人民要求生存之禁止”的:
《梁惠王篇》,删“无恒产而有恒心者”至“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
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
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