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温故三》 主编:刘瑞林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本文作者:袁伟时
张之洞的一大特点是喜欢搞大项目、大建设。《清史稿》对他的评价:“莅官所至,必有兴作,务宏大不问费多寡”。这画龙点睛的一笔,入木三分揭示了张之洞进行经济建设的成败。其中最突出的典型是汉阳铁厂及其配套项目即后来的汉冶萍公司的建设。
汉阳铁厂是1890年开始建设,1894年6月投产,共花去资金六百余万两。按张之洞的计划,预计年产铁六万吨;他后来在给李鸿章的信函中则说:“每年可出铁三万数千吨,以之炼钢,可得三万吨。”当时号称“亚洲第一”,比1901年投产的日本的八幡制铁所早六年。至1896年11月停产为止,实际共生产生铁5660吨,熟铁110吨,钢料1400吨,铁拉成钢条板1700吨。但因品质不佳,只卖出生铁1100吨,钢料60吨左右,钢条板340吨;设备利用率低得惊人,可说是投产两年多仍没有进入正常生产状态。1896年不得不变为官督商办,恢复生产,几经改造,渐入佳境;1908年又改组为完全商办的汉冶萍公司。可是,改制后病根没有彻底根除,尽管盛宣怀(1844~1916)辞世后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尚未结束,仍有一段辉煌岁月,但战后环境一恶化,也经不起风浪,钢铁生产在1925年全部结束。
在19世纪的洋务运动中,这是耗资最大的项目。说它完全没有一点成绩,不够公允。中国土法炼铁由来已久,直至1916年,新法产铁将近20万吨,才第一次超过土法所产的17万吨;而这20万吨中四分之三(15万吨)是已经改组为汉冶萍公司一部分的汉阳铁厂和大冶铁厂生产的。 1910年(1911年因武昌起义停产)汉阳厂产生铁11.9万吨,钢5万吨,钢轨2.8万吨;相当于当年进口钢铁的4/5,以后一个时期幷超过进口量。直到1922年,它仍是中国最大的钢铁企业。尽管这些业绩是交由商办后改造和扩充的成果,但张之洞当年筚路蓝缕之功毕竟不可抹煞。
钢铁强国梦是鸦片战争以来关心国运民生的中国人的重要追求。新法钢铁生产不是从汉阳铁厂开始的。1886年,署理贵州巡抚潘霨就在贵州青溪县筹办新式钢铁工厂,1889年10月,拥有高炉和贝色麻炉的青溪铁厂投产,耗费公帑19万2千两,私人资本十多万两,日出生铁25吨。可是,燃料、原料缺乏,焦炭要从数百里外运来,而交通不便;加上资金不足,市场不畅,困难重重,勉强挣扎至第二年9月,不得不停炉;潘霨之弟潘露积劳致死,找不到适当人选接办,该厂也随之夭折。首先出钢的是1891年江南制造局的马丁炉,继之有1893年建成的天津机器局钢厂,规模都很小。
汉阳铁厂设备是从英国和德国进口的,规模雄视东方。但是投入那么大,产出如此可怜,结果如此可悲,不少追寻史迹者为之掩卷叹息!为甚么会遭遇如此钜大的挫折?归纳历来的研究成果,大部分史学家认为,这是由三大错误造成的:
第一是设备购置不当。汉阳铁厂用的是大冶铁矿,含磷很高,应该用马丁炉;但该厂的主要设备是马丁炉两座,“每日二十四小时能溶化生铁一百吨”;“炼贝色麻钢,每次盛五吨之变化炉 两副。”即一半主要设备是不合用的。
第二是焦炭没有稳妥的供应。1893年9、10月间,炼铁厂已经“全厂告成,而煤矿工程未竣。”本来指望大冶的王三石矿和安徽的马鞍山矿,竭尽全力“大办”,到此时“王三石井未成,马鞍山井成而横窿尚少,设备亦未周”。拖到下一年6月才开始炼铁,而这些煤矿“所采不足于用”,只好从国外和开平煤矿购买,运费很高。“开平一号块焦,每吨正价连杂费、麻袋、装工、水脚,需银十六七两,道远价昂,且不能随时运济。恒以焦炭缺乏,停炉以待;而化铁炉又苦不能多停,停则损坏。”从英国、比利时进口的每吨更高达十七八两;而国外钢铁厂所用焦炭通常每吨价只需六两左右。直到盛宣怀接办后勘探、开采萍乡煤矿,才基本解决了这一重大问题。
第三是选址不当。它不就近在大冶设厂,而是选择煤铁都要靠外地运来的汉阳,提高了成本。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重大的决策错误?主要原因是张之洞患了官僚办企业的常见错误:瞎指挥!
大冶有品位很高的铁矿,这是1875年盛宣怀聘请英国地质师郭师敦(A.W.Crookston)博士勘探清楚了的。张之洞也证实:“大冶铁矿据矿师及化学洋教习报称,铁质可得六十四分有奇,实为中西最上之矿。”可是,急于求成的张之洞在矿石的品质没有完全弄清的情况下就订购设备,而且头脑一热立即把规模扩大一倍。
1884年出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雄心勃勃,要在广东建造钢铁厂、枪炮厂、纺织厂等大工厂。他立意办钢铁厂是1889年上半年仍在两广总督任内。在交通不便的19世纪,居然要在煤铁资源俱缺的广东办现代钢铁厂,可谓异想天开。但其动机是:“中国岁销洋铁值五百余万金,粤销即不少。漏卮宜杜。购机开采,设厂煎炼,皆所必需,炼铁尤要。”爱国热忱,溢于言表。
1889年4月9日他同时给驻英公使刘瑞芬、驻德公使洪钧打电报,询问开铁矿和炼铁、炼钢及轧钢设备的价格。洪钧老老实实告诉他:“开矿机价自十万至五六十万不等,须相地而施。炼铁机器亦须知日炼若干,无从悬揣。总以矿师测验为首务……未敢草率报命。”刘瑞芬的胆子比洪钧大,回电说:“询明炼铁厂炼熟铁炼钢压板抽条机器炉具各件,价共需英金两万五仟十九镑,运保费在外,十二月交清,每礼拜出铁二百吨。”张之洞十分赞赏这种干脆利落的作风,第二天立即给刘瑞芬覆电:“请如议订定合同,价能核减尤妙。”七天后,又发电报催促:“炼铁厂机炉请即订立合同,催开工,依限运粤。”再过十天,张之洞提出要扩大规模,很快就敲定日产一百吨生铁。知情者后来揭露:“芝田中丞(刘瑞芬字芝田,1885~1890年初任驻英公使;曾护理江西巡抚,后任广东巡抚,故称之为中丞)原不欲办,嗣经香帅一再电请,知事不得已,然不将其事博访周咨,详举以告,遽匆匆定议”。现在看来,这是一幅近乎儿戏的官僚办厂图。
“香帅(张之洞号香涛)赋性卞急”,就个人性格而言,这无伤大雅;面对暮气沉沉的末代皇朝的官僚机关,想办点事的人不着急,反而有点不正常。但当公权力在握,而又自信道义在肩,立意一往无前之际,如果没有分权制约、按程序决策和公开监督的民主制度,个人的行动不受约束,个性缺陷就可能成为作出违反常识的重大举措的根源,造成钜大损失。
1989年8月,他调任湖广总督,便蓄意将这些工厂一股脑搬到湖北或其他地方去。继任两广总督的李瀚章是个庸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巴不得张之洞将这些玩艺搬走。于是,身还在珠江之滨,已经函电交加,迫不及待,筹划如何在湖北等地建厂。
对现代经济活动较有经验的盛宣怀在张之洞动身到湖北赴任之前,在答复张之洞的询问中已经开诚布公说:“开矿难,开煤镕铁尤难……凡办矿,机器均须因地因质、宜先宜后,与原勘矿师绘图立说,评价定购;西法办矿断无不先定矿地办法而后照图购器者。中国屡次办矿,见小欲速,前后倒置,故不合法。……可否请缓数月,容矿师查毕……算拟切实条款,禀请核夺,不至蹈前弊而贻后悔。”这是有切肤之痛的经验总结,可是急于求成的张之洞听不进去。
早在征询盛宣怀意见之前两个月,张之洞已经发电报给中国驻德公使洪钧:“请订熔铁大炉二座,日出生铁一百吨,并炼熟铁炼钢各炉压板抽条,兼制铁路各机器,一切配齐”。这时他打算把这座钢铁厂放在山西。不到一个月,洪钧挺负责任地综合各厂家的意见答复他:“炼钢两法,曰别色麻,曰托麦旅。视铁质内磷之多寡,炉亦异制,祈迅饬取晋铁试验……炉需火砖,中国必须学造……此造火砖匠须添者也。炼铁需用枯煤……此炼枯煤炉须添者也。”如果认真听取驻德公使转达厂家的这些意见,后来的重大错误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