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中的侧重点与分歧
近20年来,中日学者围绕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多视角的深入研究,研究的主题虽各有不同,但不同学者之间在核心问题上的分歧并没有缩小,在有些问题的争论上反而愈演愈烈。因篇幅限制,下面笔者仅就中日两国学者之间研究分歧中的四个主题作一介绍。
(一)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概念”
1、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名称
南京大屠杀是指1937年—1938年间侵华日军在南京所进行烧、杀、淫、掠罪行的总称。 但最初发生之时,并无统一专指名称,大多用“日军暴行”、“京敌兽行”等。1945年12月12月13日《中央日报》出版专刊,在纪念专文中使用了南京大屠杀这一名称,这是“南京大屠杀”这一名称的最早由来。1946年6月23日,南京市临时参议会为了协助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日军暴行,根据蒋介石的指示,专门成立“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 现在“南京大屠杀”这一名称在中国已家喻户晓。在80年代,学术界一般使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90年代之后,学术著作中则更多地使用“南京大屠杀”(也有少数文章用“南京大屠杀事件”)。这说明南京大屠杀已成为一个特定的专有名词了。
在日本,学术著作中对南京大屠杀的称呼往往有两种:一是南京大虐杀或南京虐杀,其意等同于中文的南京大屠杀,在90年代之前学术著作中较多使用,特别是大屠杀派核心人物洞富雄一直坚持使用;而虚构派则拒绝使用这一名称,如使用时则加上引号。二是“南京事件”,最近几年来日本学者使用“南京事件”一词的频率越来越高。“南京事件”是一个中性的名词,它可以指在南京历史上发生的重要事件中的任何一件,当然它也可以专指南京大屠杀的事件。但毫无疑问,尽管在大屠杀派的著作里“南京事件”所指日军暴行的性质并没有变化,但是使用“南京事件”还是不可避免地弱化了“大屠杀”这一事件的性质。这一变化并不仅仅是文字本身的变化,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日本学术界对南京大屠杀认识上出现的细微变化。
在西方学术界,在论述南京大屠杀时,也有多种表述,如“The Rape of Nanking”、“Nanjing Massacre”、“Nanjing Atrocity”、“Najing Accident”,总体上而言,在西方媒体和学术著作中用“Nanjing Massacre”更为普遍。
2、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时空概念
南京大屠杀研究中,厘清南京大屠杀的时空概念显得十分重要,因为这个问题直接关联到南京大屠杀的规模。中国方面学者在80年代时,由于刚刚开始调查研究南京大屠杀,对南京大屠杀时空概念并没有专门阐述,一般概念的表述是:“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后,在六个星期中,屠杀了无辜市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30万人以上,无数妇女遭凌辱,无数住宅、商店、机关、仓库,被抢劫、焚烧和破坏,全市约三分之一的建筑物和财产化为灰烬。” 这里的时间概念是从1937年12月13日开始到日军占领的六个星期,也就是说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底。从研究专著的内容来看,区域范围专指南京市,即包括7个城区和5个乡区。但是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早在日军占领南京城之前,也就是说在向南京进攻的过程中,在南京城郊的乡区甚至包括紧邻南京的江宁、句容等县日军暴行就已经非常严重,而且各种资料显示,直到1938年3月,日军在城、乡各区的暴行仍然相当严重。因此,中国方面的学者近几年来认为南京大屠杀上限时间应该定位12月上旬,以日军进入南京地域范围为起点,下限时间应为1938年3月。在地域范围方面,有学者认为考虑到暴行的时间相同、施暴部队相同、发生地点邻近等各方面的因素,“似以在南京市区12个行政区的基础上,外延至与市区直接相邻的江宁、江浦、六合为宜。” 但大多学者在研究南京大屠杀时还是以当时南京特别市的辖区(即7个城区和5个乡区)为讨论的基点。
日本方面,大屠杀派以笠原十九司为代表,认为南京大屠杀时间上限为日本大本营下达攻略南京命令、中支那方面军进入南京战区的12月4日;下限应为1938年3月28日“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成立。他认为尽管南京攻略战结束的日期是1938年2月14日,但南京日军的残虐行为仍在继续。关于区域范围,他认为应包括南京特别市行政区域及其周边六个县(江浦、六合、江宁、句容、溧水、高淳)。
目前,尚未发现虚构派方面的专门论述,一般他们将“南京”的概念限定在南京城内(甚至将南京城区同南京安全区混淆),由于他们一般不承认南京大屠杀,所以更少明确大屠杀的时间概念。
(二)关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
在南京大屠杀的研究中,南京大屠杀的遇难者人数争论最为激烈。在中国,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人数也经过了一个不断求证和确认的过程。在战后国民政府所进行的各种社会调查过程中,对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有29.5万、39万、50万等多种过程性的数字。 1947年南京国防部战犯军事法庭在《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的判决书及附件》中判定:“我被俘军民被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 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南京的暴行》的判决书中称日军在南京屠杀20万人以上。 而同一法庭在对松井石根的判决书中则称有10万人以上被屠杀。 80年代以来,在人数问题上,中国学者基本上依据南京军事法庭的判决书,同时辅以新发现的资料进行论证研究。其计数方法有两种:一是将集体屠杀的遇难人数195000人和分散屠杀的77000余人相加,再考虑到其他未统计的数字,遇难人数已达30万人左右。二是根据慈善机构、私人、伪政权和日军掩埋的尸体数,得出遇难人数在30万人以上。 中国方面认为30万这个数字既是一个约数,又是一定意义上的确数。不过近几年来,中国学者对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问题上的认识也出现了变化。如孙宅巍教授在其论著中多次指出:“重要的问题在于尊重历史事实,即:一要尊重和承认侵华日军任意屠杀南京同胞的事实;二要尊重侵华日军的这种屠杀还是‘大规模’的这一事实。在这样的前提下,具体的数字,是30万再多一些,还是30万再少一些,应当是可以讨论的。” 最近,在中日历史共同研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方主席步平也明确表示,只要承认南京大屠杀的事实,牺牲者的人数不会成为共同研究的障碍。
在日本,对于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却有不同的看法。据2001年日本《诸君》杂志2月号对大屠杀派、中间派和虚构派的问卷调查, 在接受调查的23人中,认为死亡人数无限接近于零或因史料不足无法回答者有11人,这些人都是一直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虚构派重要成员,如渡部升一、铃木明、阿罗健一、田中正明、松村俊夫、藤冈信胜、亩攵本正己等。中村粲、冈崎久彦、田(辶刀)敏雄、樱井等4人认为死亡人数在1万人左右,原刚认为死亡人数在2~3万人。此5人同上述11人有一定的区别,他们承认日军在攻占南京期间,曾发生过小规模屠杀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俘虏。中间派代表人物秦郁彦没有参加这次问卷调查,但他一般认为死亡人数在4万人左右。
参加问卷调查的大屠杀派代表人物如藤原彰、江口圭一、井上久士、姬田光义、笠原十九司、吉田裕、高崎隆治等都承认南京大屠杀的事实,但对死亡人数也有不同的选择,除井上久士选择30万人以上(但作了补充说明称至少10多万),其他大都认定在10数万人到20万人之间。不过笠原十九司回答尚留有余地,笠原说:“从现有的研究和资料能推测是十几万到二十万人前后上下,随着今后资料的发掘、公开和研究的进展,被屠杀者数有可能增加。” 笠原的这一观点在他的《南京事件》和《南京事件与日本人》等书中一直都非常明确,其表述前后没有发生过变化。 不过笠原十九司认为,中国官方一直强调30万以上数字的绝对性反而为日本否定派所利用,导致大多数日本国民认为南京大屠杀是中国方面的虚构和夸张。
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从无限接近于零到10多万、20万、30万人以上,其数字悬殊如此巨大,这在历史学研究中可能是亘古未有的。造成这种奇特现象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第一手历史资料的欠缺,大部分资料均为战后调查的证人证言或战犯口供。其次是在讨论死亡人数问题时,对于处死被俘士兵是否合法有不同的观点。日本虚构派认为日军攻占南京城后,大量便衣兵藏匿在难民区,失去了交战资格,逮捕和处死这些便衣兵是合法的战斗行为,不能将这一数字计算在大屠杀死亡的人数中。 而肯定派和中国学者则认为,不经过审判程序、屠杀放下武器且丧失战斗力的中国俘虏是违反国际法的,而且日本兵在搜捕俘虏的过程中,只是根据外貌、口音等进行甄别,导致许多普通百姓也被当作俘虏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