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晚婚”
1970年5月14日的《人民日报》报道了贫下中农积极教育插队知识青年,正确处理婚姻问题,劝导他们实行晚婚的消息。文中,是否坚持晚婚,被耸人听闻地提高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加以认识,而一些地方出现的早婚苗头则被斥责为“阶级敌人”破坏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一股“妖风”。
197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接见参加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时,周恩来明确指出:“计划生育,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分不开。城镇青年下去以后,要做模范。”他还特别夸奖女知青代表徐敏光是晚婚的“模范”。徐17岁时还乡务农,此时已经28岁,还没有结婚。周恩来指出:晚婚,计划生育,下乡青年提倡,造成风气,更有力量。
1973年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上,主持者在周恩来的指示下特意邀请了老知青典型邢燕子、侯隽到会,向她们征求意见。她们发表看法说:一般情况,知识青年下乡3年就可以生活自给。但一到结婚年龄,就又有困难了。在知青小组集体里凑合能过,从集体户出来,要另外安家,盖房子,买家具,需要不少钱。她们还根据当地情况算了一笔账,一个下乡青年,建房一间要用400元(材料按国家价格,用工由队里摊派,不管饭);小农具、生活用具、家庭副业铺底约70元;伙食补助第一年大约100元;第二年大约三四十元;到结婚安家时,补助几十元;再加上书报、医药费等,每人约需700元左右。邢、侯的估计似乎乐观了些,对一大批被安置到贫困地区插队的知识青年来说,下乡3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不足以改变他们窘迫的处境。即便如此,她们的估计有助于说明,下乡青年在头几年里是不具备成家立业的物质条件的。
“反潮流”典型白启娴
尽管在1973年全国知识青年工作会议上,有关人士还在积极提倡“晚婚”,但第二年年初,新闻媒体对知青婚姻基调却发生了显著转变,转变的开端是由白启娴投诉报纸引起的一场风波。
白启娴原是河北师范大学的毕业生,1968年被下放到河北省沧县阎庄公社相国庄大队“插队落户”,1972年与同队一小学文化水平的农民仓促成婚。她努力适应由大学生向农妇的角色转变,烧火做饭、喂鸡饲鸭、操持家务、侍奉公婆、生儿育女。丈夫虽为人厚道,但不乏根深蒂固的夫权观念,无故挨丈夫的打很快成了她的家常便饭。她的婚后生活毫无美满可言,也不断遇到周围人的冷嘲热讽。
1973年底,在一次口角中,与白启娴同在公社执教的一名教师将这起婚姻说成是个“丑(闻)”。白在盛怒之下连写几封信寄给各家报社。信中称:“有人说嫁个农民没出息,依我看,那种贪图个人享受,看不起嫁庄稼汉的人最可卑”;“有人说,落在农村没前途,我坚信在广阔的农村奋斗终生大有作为,前途无量”。为了驳斥各种非议,她不惜美化自己并不如意的婚事,将偶然凑合的婚姻说成是“决心扎根农村干一辈子革命”的自觉行动。白启娴的信适逢其时,当时以江青为首的极左派领导人竭力推波助澜的“批林、批孔”运动刚刚拉开帷幕,正需要造就白启娴这样的“反潮流”典型。
1974年1月27日《河北日报》以《敢于同旧传统观念彻底决裂》为通栏大标题,发表了她的来信和《编者按》。《编者按》吹嘘她的信是“一篇生动的批林、批孔和进行路线教育的好教材”,并“希望涌现出更多的敢于与地主资产阶级的旧思想、旧传统观念决裂,敢于反潮流的人物,这对于反修、防修,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有其深远意义的”。不久,《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她的事迹。
随着白启娴名声鹊起,全国各地竞相树立自己的“白启娴”式人物。意味深长的是这些人物为清一色女性,而且大多是在下乡头一两年就嫁给了当地农民。本来招致非议的人生抉择却成了赢得种种美誉桂冠的政治资本。宣传喉舌关于知青婚姻政策的重心迅速由倡导晚婚转向鼓励知青在农村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