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
1913年3月20日,上海火车站刺杀宋教仁的那声枪响,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不祥信号。它告诉中国人:共和国面临严重危机。
这是一个需要镇静的时刻,也是一个需要智慧的时刻。面对严重危机,最容易出现的是惊慌失措、叫喊呼唤和各种骚动不安的情景,但历史不止一次地证明,当危机到来的时候,最需要的是冷静,是深谋远虑。否则,正常的进程就会被打乱,后果不堪设想。
袁世凯破坏共和,这是历史的定论。但是,破坏共和的,决非只是袁世凯。面对1913年,我想的是:谁是共和的保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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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元年,革命党人曾经抱着与袁世凯携手建设共和的想法,而且有过孙、黄进京的“蜜月期”,虽然矛盾一直存在,而且不可能完全解决,但双方都在避免冲突,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自“宋案”发生后,形势却急转直下。
1913年3月25日,孙中山从日本回到上海,当天晚上就与在沪的陈其美、居正、戴季陶等会集黄兴寓所,商讨应对策略。孙中山主张举兵讨袁,进行二次革命。他的主张没有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反对者的代表是黄兴。他认为,“民国已经成立,法律非无效力,对此问题,宜持以冷静态度,而待正当之解决。”而所谓正当解决,也就是不诉诸武力,按法律程序解决。他之所以如此主张,不仅担心革命党控制的军事力量不足以制胜,而且担心“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黄兴的担心不幸被后来的历史所证明。
众所周知,孙、黄之间一直存在不小的分歧。但1913年的分歧却与以往的分歧大不相同。据李书城回忆,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面对当时的局势,孙中山认为袁世凯是靠不住的,所以要继续战斗。而黄兴认为,“袁世凯是一个奸黠狡诈、敢做敢为的人,如能满足他的欲望,他对清室是无所顾惜的;否则,他也可以像曾国藩替清室出力把太平天国搞垮一样来搞垮革命。只要他肯推翻清室,把尚未光复的半壁河山奉还汉族,我们给他一个民选的总统,任期不过数年,可使战争早停,人民早过太平日子,岂不甚好。如果不然,他会是我们的敌人,如果不能战胜他,我们不仅得不到整个中国,连现在光复的土地还会失去也未可知。”这些回忆当然未必完全可靠。因为至少孙中山的态度不是坚决的,否则就不会有把临时大总统让给袁世凯的事情发生。但是,后来的发展却证明它所体现的基本倾向是存在的。孙中山更热衷于依靠武力解决问题,而黄兴虽然掌握兵权,却不像孙中山那么喜欢用兵。
宋案发生之后,这种分歧明显表现出来。
分歧主要表现于对现实的不同认识。比如,黄兴看到了一个现实,革命的动力严重不足,革命党的几个都督不愿出兵,其他的都督们更不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讨袁”不过是空喊,无济于事。所以,明智的做法是暂不动兵,而取法律解决。因为法律解决的路并未走到头。而且,黄兴还认为,现在起兵是不得人心的,因为人民还没有看到袁世凯的真面目。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黄兴的态度比较现实,他的认识也比较符合实际。
事实上,黄兴所看到这种现实也表明了多数革命党人的清醒。在这个危机关头,多数革命党人做出了令孙中山很不满意的选择。过去的革命史书往往指责他们缺少革命精神,但历史早已证明,这正是他们的清醒和可贵之处。从当时的情况看,除李烈钧和极少数年轻人外,大都不支持二次革命。1913年4月,革命党人在上海召开第一次秘密军事会议,皖督柏文蔚、赣督李烈钧及湘、粤等省代表周震鳞、覃鎏钦等参加了会议。因为孙中山的态度,一些人勉强表示同意进行二次革命,但事实上,真正主战的只有李烈钧。据周震鳞回忆说:“当
从缓发动,但并未放弃,孙中山还是执意用兵。他一面说服动员自己的同志,一面派人到处联络军人,同时还派陈英士、戴天仇(季陶)等与黄兴辩论。但无论孙中山如何发动,大多数人的表现都相当冷静。他们都同意倒袁,但依然主张法律解决,而不赞同武力解决。宋案证据公布之后,《民立报》于4月27日至29日连续刊载徐血儿的《综论大暗杀案》,其中写道:“国民苟以是主张到底,民意可以御甲兵,独夫何畏焉!苟法律而尚不能完全解决,则以政治解决可矣!……国会当依据约法,提出弹劾案,使袁、赵解职,由国民组织特别法庭,为公正之审判,以为此案最后之解决也。”即便是对于袁世凯为了战争而签订的大借款,他们也认为可以和平地解决,因为“有国会在,有法律在,有各省都督之力争在,袁氏终当屈服于此数者而取消之。”正因为这样,孙中山发出一个个电令,进行种种动员,都得不到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