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末新政中的保守主义思潮——立宪运动百年的反思
1905年至1911年的清末筹备立宪过程中,清末立宪派与立宪缓行派之间一直存在着相当激烈的思想论争。清末立宪运动中的缓行派的思想观点,在中国近代保守主义思潮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所涉及到的立宪缓行派,主要是一些对预备立宪思潮持批评质疑态度的官绅人士。从后发展国家早期现代化这一特定视角来看,立宪缓行派的思想远非“文化守旧,思想落伍”一语可以概括。他们认为,由于中西文化、社会和历史条件与环境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简单地仿效西洋宪政,将会对中国的变革,对现体制下的秩序稳定与社会整合带来严重的不利后果,因而他们主张推迟预备立宪,在新政的现阶段,主张以加强开明主义的君权,发展实业,开展新政为目的。他们并不否认西方文明在许多方面的优点,并在原则上也认为,西洋的立宪政体的文明程度确实优于中国现行的专制政体,他们甚至也并不反对中国未来走立宪之路。他们中的一些代表人物,例如于式枚、吴寿等人,有过数次出洋考察的丰富经历。他们对西方和日本的政治和社会情势的了解和认识程度,与那些积极提倡立宪的人士相比,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换言之,他们的观念和价值态度实际上已经相当现代化了。事实上,庚子事变以前那种极端守旧的顽固派,在清末新政时期已经被迅速边缘化了,而且此类顽固人士也很少在新人云集的报刊上去发表自己被人们视为不合潮流的观点。对立宪运动持批评态度,并在报章上发表文章阐述己见的,大多数是此类立宪缓行派。这些立宪缓行派可以说是中国早期现代化过程中的保守思潮的主力。
实际上,立宪缓行派与立宪派之间进行的思想论争,反映了后发展的传统国家在政治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两难矛盾与困难问题,研究这种思想论争,对于进一步认识制约中国早期现代化过程的内在矛盾和困难,对于更深入全面地思考后发展国家走向宪政与民主所面临的文化、社会与经济矛盾无疑有着重要的历史启示。下文试图考察新政时期保守派对立宪思潮的批评言论,以此来展示中国保守主义思潮的一些基本思想内涵,并通过对近代保守主义的思想考察,来分析中国现代化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清末立宪保守主义的开明专制论
立宪派认为,立宪在民众中所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以及对国家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乃是使中国摆脱危机的希望所寄。中国需要的是立宪政治,而不是已经失效的专制政治。
而清末的立宪保守派人士则认为,从中国的现实条件来看,实行开明专制要比实行“华而不实”的立宪政治更为合适。他们认为西洋的民主立宪,适合于西洋专制过甚的病症;中国面对的实际问题,对于实现富强而言,并不是“专制过甚”,而是国家权威不足,无法应对民族面临的各种内外危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千孔百疮的国家,分权化的立宪并不是对症良药。中国首先需要的是用一种振作的君权,来应对官僚体制的窳败、国防的脆弱和民间的困顿。
江西道监察御史刘汝骥可以作为主张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他认为,“欧洲百年前,其君暴戾恣睢,残民以逞,其病盖中于专制,以立宪医之当也。”而中国的情况则是,“官骄吏窳,兵疲民困,百孔千疮。其病总由于君权之不振。何有于专,更何有于制?”既然中国与西方各自的“病脉”不同,“彼曰立宪,我亦张皇其说曰立宪,是犹医者不寻其脉理,不察其症结,见萎弱之病夫,施以猛烈之剂,奚其可?”刘氏实际上指出在中国处于积贫积弱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加强“开明专制”型的权威政治,通过集中的国家权威的主导与监护,才能得以解决中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官骄吏窳”的问题,如果用分权制衡的立宪来解决中国的“骄、窳、疲、困”,则无疑是开错药方,南辕北辙。刘氏的结论是,“政无新旧,惟顺乎民情,学无中西,惟求诸实事。”
其次,立宪缓行派还从中国国民的智识准备条件来说明,当下中国需要的是开明权威政治,而不是民主立宪。陆宗舆在1905年8月发表于《晋报》的“立宪私议”一文中认为,由于中国国民的智识程度离立宪太远,故主张现时期只宜推行开明专制。“使得一二圣君贤相,专制一二十年后,徐议宪政以为幸。”在他看来,并非加速立宪就一定会导致富强,因为“西班牙之弱,埃及之衰,波兰之亡,皆有立宪之历史者也。”
他们还认为,世人所说的“日本明治维新是立宪改革”这一断言根本上是不能成立的。陆宗舆就指出,明治维新以前,庶民只知有幕府而不知有王室。而明治的中兴正是以德氏奉还政权开始的,此后,大小政令自天子出,从而使治内治外之法权有条而不紊,而议院、国会是迟至十年二十年以后才召开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虽谓明治为专制之君可也。”正因为如此,他还认为,普鲁士与日本的立宪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立宪,而是“乘战胜之余威,实非通行之定制”。这位立宪保守派实际上相当准确地判识出,明治维新推行的是集权的“专制政治”,而决不是“民权政治”。因此,决不能把日本作为中国应实行分权立宪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