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明烛扬今无外”:明代皇权对海外贸易的桎梏
作者简介
单世联,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1962年出生于江苏邗江(属扬州市)。主要研究领域:美学、思想史和文化研究、现代思想研究和文化批评。先后任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兼职教授和特约研究员。著作:《被解释的传统:近代中国思想史略论》(与陈少明等合著),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年初版,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再版。《反抗现代性:从德国到中国》,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1999年再版。《人与梦:红楼梦的现代解释》,广东旅游出版社1995年版。
1980年代,余英时借用韦伯处理宗教观念影响经济行为的方法,研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其结论是:“以‘理想型’而言,韦伯所刻划的‘入世苦行’也同样可以把中国宗教包括进去。”而中国之所以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的原因“并不在中国缺乏‘入世苦行’的伦理,而是由于中国的政治和法律还没有经历过‘理性化过程’。”这种减低思想方面论证力量的做法,可见之于韦伯的《经济通史》。在那本书中,韦伯列举了资本主义成立的六项前提:合理的会计制度、市场自由、理性的技术、可靠的法律、自由劳动力和经济生活的商业化,所以仅仅宗教的“入世转向”并不足以产生资本主义。
韦伯的思路和论证内含张力。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中他试图论证禁欲主义新教帮助创造了一种新的经济心态,即理性资本主义。在随后的《中国的宗教》(1915)一书中,韦伯首先分析了中国的货币制度、城市、国家、行政制度与法律等“社会学基础”,认为“从纯粹的经济角度而言,一个真正市民的、工业的资本主义,是有可能从我们上面提到的小资产主义之萌芽里发展出来的。一连串的理由——大多与国家结构有关——可以让我们明了资本主义之所以没有发展出来这个事实。”这似乎是以“国家结构”为阻碍中国资本主义诞生的主要因素,但他又指出:“在西方产业里找到其独特据点的、理性的经营资本主义,在中国不但因为缺乏一种在形式上受到保证的法律、一种理性的行政与司法而受到阻碍,并且也受阻于俸禄的体系;而基本上,是缺乏一种特殊的心态。特别是根植于中国人的‘精神‘里,而为官僚阶层与官职候补者所特别抱持的那种态度,最是阻碍的因素。”这又把文化视为阻碍资本主义诞生的主要因素。总体上,韦伯有关“世界诸宗教之经济伦理”的研究重在从文化上探讨西方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但韦伯并不是一个文化论者。在《经济与社会》(1910)、《经济通史》(1919—1920)等著作中,他不仅讨论了新教伦理的影响,而且讨论了股份制公司的演化、现代国家的出现、工业革命与其他很多因素,把对资本主义建制方面的一般性认识与其“新教伦理命题”结合了起来。所以“韦伯对资本主义整体认识分为两个部分:提供日常商品的以赢利为取向的工业企业,推动企业家建立资本主义工商运行组织的资本主义精神。”在回应针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批评时,韦伯强调,他从未说过宗教或宗教改革以某种方式“造成”资本主义的出现,“新教伦理”的论点毋宁是:在16世纪与17世纪,禁欲新教为创造新型经济心态(“[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没有改变经济组织(“经济形态”)。
但在1980年代的“文化热”中,韦伯确是以《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作者身份、以文化论者的形象进入中国大陆思想界的。一方面,“新教伦理命题”支持了中国传统文化妨碍了现代化的激进文化批判,另一方面这一命题也因海外新儒家总结“东亚四小龙”的现代化经验提出的“儒家资本主义”的概念而被修正。在杜维明等人《新加坡的挑战》中,就把韦伯的观点由一种因果解释转化为解释模式,认为“政治化的儒家就是国家权力高于社会;政治高于经济;官僚政治高于个人的创造性。这种形式的儒家,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必须加以彻底批判,才能释放一个国家的活力。另一方面是儒家个人的伦理,它注重自我约束;超越自我中心,积极参与集体的福利、教育、个人的进步、工作伦理和共同的努力。所有这些价值,对于新加坡的成功是至关重要的。”把儒学一分为二为意识形态与个人伦理,实则就是政治与文化的区分,只是在“工业东亚”的鼓舞下,论者并未对中国传统的“国家结构”及其意识形态如何妨碍中国资本主义诞生做充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