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二十一世纪》决定在今年刊出戊戌百年的专号邀我参与盛举义不容辞;但因迫於时限写不出研究性的史学论文只能从一个普通读史者的角度对戊戌维新这件大事进行一些零星的反思。戊戌维新是中国近代史上体制改革的第一次尝试不幸以悲剧收常今天中国似乎又重新回到了体制改革的始点面对的困难则远比一年前复杂而深刻。这真是历史的恶作剧。克罗齐(BenedettoCroce)有一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我们今天重温百年前戊戌的往史无论怎样力求客观终不能完全不受当前经验的暗示。事实上读史者以亲身经历与历史上相近的事变互相印证往往可以对史事引发更深一层的认识这已是史学上公认的常识。下面所论间有以今释昔之处即取义於此既非附会更无所谓影射。读者幸勿误会。又本文的重点在重新理解戊戌维新最后失败的一幕并非对变法运动作全面的评论所以题目中特标政变两字。这也是应该事先说明的。
一
戊戌维新百年来不断激动著读史者的遐想。辛亥革命以后不满意中国乱象的人常常发出一种慨叹∶如果戊戌维新像日本明治维新一样地成功了中国也许早就顺利进入了现代化的建设历程。这种感慨是很自然的但也隐含著一个历史判断即认为戊戌维新未尝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最近二十年来由於革命的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退潮渐进的改革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以我所知的史学界的情况言1989年西方史学家纪念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其基调与百年纪念时(1889)的热情赞扬已截然不同。法国革命所追求的理想如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虽然仍值得肯定但革命暴力则受到严重的质疑。沙码(SimonSchama)著《公民∶法国革命编年史》(Citizens:AChronicleoftheFrenchRevolution)一书更强调革命以前的法国贵族及官僚中的改革家对於法国的现代化有重要的贡献。改革与革命不是互不相容而是延续不断的一系列的体制变动。革命中的暴力恐怖只有毁灭秩序的负面作用决不应再受到我们的继续歌颂。不用说史学家之所以改变了他们的看法主要也是因为受到了1917年俄国革命以来历史经验的启示。
中国自然也参与了这一新的思潮於是80年代以后改革的正面涵义又重新被发现了。在学术思想界戊戌维新的评价因此也发生了变化。李泽厚和刘再复的对话录——《告别革命》——在这一方面是有典型意义的无论各方面评论家对它作出怎样的解释。他们显然惋惜戊戌维新没有成功终於使中国走上了暴力革命的道路。
我不想在这里涉及革命与改革之间的争议本文的主旨仅在於对戊戌维新为甚么失败这一点有所说明。但这并不是一篇有系统的论文而是就若干关键性的问题提出片断的观察因此各节之间也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玒。
二
照一般历史分期戊戌变法似乎自成一独立的阶段其前是同治以来的自强运动(或称之为洋务运动)其后则是辛亥革命。我现在对这一分期发生了疑问。如果把变法局限於戊戌这一年之内则所谓变法一共不过延续了三个多月(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而且除了无权的皇帝颁布了一些主张变法的诏书以外毫无实际成就可言。这不可能构成历史上一个发展的阶段。但若以甲午战败后康有为创办强学会(1895)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概括戊戌变法则戊戌变法事实上只是同、光新政的一种延续和发展不过因时局的紧迫而突然尖锐化了。正因如此康有为变法的号召才能立刻获得朝廷和地方大吏的热烈反响。不但北京的光绪帝与翁同飨、徐致靖等在中日和议后(1895)立即筹划大规模的变法外省如张之洞、刘坤一、陈宝箴等人都热心赞助康有为组织强学会和办报的活动。其中陈宝箴且在1895年任湖南巡抚后进行了全面的地方改革计划并聘梁启超为湖南时务学堂总教习。当时辅助陈宝箴的地方官如黄遵宪、江标等人也都以变法开新治为己任。因此湖南的变法成为全中国的模范戊戌维新在理论上是由康有为领导的但其实践的基础则是由湖南变法所提供的。
陈寅恪曾指出清末变法有两个不同的来源不容混而为一。他的祖父陈宝箴因受郭嵩焘颂美西法的影响基本上是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这和康有为治今文公羊之学附会孔子改制以言法完全是两条不同的途径。历验世务云云即指同光以来的种种自强措施如立学堂讲西学、办实业、设工商局等等。这些技术层面的变法最后都不可避免地逼出了体制方面的改革要求。换句说话同光以来地方性的、局部的和技术性的长期改革在甲午战败遇到了一个最大的危机即如果没有涉及基本体制的全面改革则自强运动已陷於停滞不进的困境。康有为适在此时提出统筹全局的变法自然受到自强派领袖人物的普遍支持。甚至李鸿章在政变后也表示∶康有为关於全面变法的主张正是他自己数十年来想做而未能做到的。所以陈寅恪指出戊戌变法中有历验世务的一源是极其重要的使我们认识到戊戌变法并不是完全出於康有为一派的提倡而同时也是自强运动本身的必然发展。这样看来我们与其把戊戌变法看作一单独的历史阶段不如把它看作是自强运动的最后归宿。这样的解释比较更合乎当时的实况。档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等人的历史作用并不因此而有所减低他们画龙点睛的功绩仍然是不可否认的。
现在让我借用现代的经验来进一步阐明戊戌变法的历史曲折。
第一、戊戌变法毫无疑问是针对中国传统体制提出了全面改革的要求。其中如开国会、定宪法的主张已完全突破了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上面已指出这一全面体制改革的要求并非突如其来而是从以前自强运动中的局部变法一步步逼出来的。这一点严复早在1896年2月与梁启超讨论变法问题时便已点破即所谓一思变甲即须变乙至欲变乙又须变丙。可见基本体制的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经发动便如危崖转石非达於平地不止。最近二十年中国又在经历著另一场牵动著全部体制的基本改革其最后归趋如何今天还未到明朗化的阶段。可以说的是∶这次改革的要求也起於严重的危机不过与戊戌时代不同危机的根源不在外来的侵略而出於内在体制的恶化。不但如此这次改革也是从地方的局部变法开始的。最初是农村经济的改革继之则有城カ经济改革的发动;在经济改革初见成效之后改革的浪潮已冲击到政治和法律的领域。这样一波接著一波终於激成了80年代末期的全国大动荡。这一历程和晚清自强运动到戊戌变法的发展先后如出一辙。
第二、80年代中期政潮激化中也出现了两股来源不同的改革力量∶一股是党政内部执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各级干部。他们的处境和思路大致很像清末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的自强派。从实际经验中他们似乎已深切认识到无论是新科技的引进或局部的制度调整最后都不免要触动现有体制的基矗不过在意识形态上他们仍然是所谓体制内的改革者尽管他们所要求的改革幅度也许会导致现有体制的解构。另一股力量则来自知识份子特别是青年学生。他们是理想主义者接受了许多刚刚引进的西方观念和价值因此像康有为一样以激昂的姿态提出全变、速变的要求。但是他们的基调也仍然是变法而不是革命。因此他们采取的方式是和平请愿、甚至下跪上书这就和康有为领导的公车上书之间更难划清界线了。
这两派也和戊戌变法的自强派和立宪派一样在危机最深刻的关头曾一度有合流的倾向。但二者之间也始终存在著紧张。其共同的悲剧结局尤其与戊戌政变相似或死、或囚、或走总之是风流云散而所谓体制改革也从此陷入僵局。
具体的历史事件决不可能重复上演。但是在某些客观条件大体相近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否认历史的演变确有异代同型的可能。过去史学界一度曾流行过朝代循环说。其实中国史上并没有严格意义的朝代循环不过在传统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异代同型则往往有之。现代体制改革的历程及其结局之所以能照明百年前的戊戌往史正是因为这两次改革运动之间的具体事象虽不能相提并论但以整体结构而言则相同之处终是无法掩饰的。关於这一点80年代末改革运动的参与者便已隐约地有所察觉。下面再略举一二端以发其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