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家研究历史,撰写史著,必须以史料为根据。但如何辨别和使用史料,却有着很大的区别,这就是史料学中的方法论问题。古往今来,史学家们或因亲身感受、或因社会风气、或因学科发展、或因认识提高等诸多原因,提出了如何看待和处置史料的诸多见解与方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尽管时过境迁,当今已进入信息时代,人们的阅读习惯、检索方式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前人在对待史料方面的一些见解、方法和经验,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第一,重在博闻善择。
唐人刘知幾在总结、评论前人的历史撰述时,突出地讲到史家对待史料之态度与方法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他强调说,有成就的史家“何尝不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如《左传》、《史记》、《汉书》等,“此并当代雅言,事无邪辟,故能取信一时,擅名千载”《采撰》)。与此同时,刘知幾阐明了史家运用史料的几个原则:一是不应以“诙谐小说”、“神鬼怪物”入史;二是要考察文献的“真伪”,辨析史料的“得失”,如“郡国之记,谱牒之书,务欲矜其州里,夸其氏族”者;三是“讹言难信,传闻多失”,应慎于采用;四是因年代久远,“古今路阻,视听壤隔”,或前后混淆,或有无颠倒,都应辨析明白。最后,刘知幾作结论说:“故作者恶道理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采撰》)。由此可见,刘知幾所说的“征求异说,采摭群言”,是建立在“善思”的基础上。从上述引文来看,任何盲目的“征求”、“采摭”史料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值得注意的是,刘知幾关于史家对史料的态度与做法是作辩证看待的。他认为,“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是不可能有所创造的。同时,他又说:“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杂述》)。用今天的话来说,即作史应拥有广博的文献资料,而关键在于史家善于辨别和选择那些可靠的、重要的部分。
刘知幾是史学批评家,他讲的这些道理,是对前人撰史的总结,又可为后来者所借鉴,具有普遍的意义。比如,司马迁撰《史记》时,就曾这样写道:
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五帝本纪》)。
从司马迁对待有关黄帝的史料的分辨来看,他不仅舍去那些“其文不雅驯”的史料,“择其言尤雅者”入史,而且还指出何以舍去、何以采用的原因。由此可见,司马迁既是一个“博闻”者,又是一个能够“择善”的人,从而为后世史家树立了榜样。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丰富,史料的积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庞杂,史家也面临着“博闻”与“择善”的新考验。刘知畿指出,“郡国之记,谱牒之书”存在着“矜其州里,夸其氏族”的弊病,故应谨慎对待。唐代另一位史家李翱又提出对于以“行状”入史的不同意见。他在《百官行状奏》中指出:“今之作行状者,非其门生,即其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以致“善恶混然不可明”,以此入史,则“荒秽简册,不可取信”。他认为,史氏记录,须得本末,主张行状之作“但指事说实,直载其词,则善恶功迹,皆据事足以自见矣”。这是指出了行状作为史料的局限性,同时也提出了对于撰写行状的实事求是的要求。
历史发展到今天,不论是文字资料还是实物资料,都超过了历史上其他任何时期。史学家的“博闻”范围空前扩大了,“择善”的考验更加严峻了,刘知矮所说博闻择善的原则应该还是实用的。
第二,要在分类辨析。
面对丰富的史料,史学家提出了分类辨析的原则和方法。明代史家王世贞就国史、野史、家史三类历史文献加以比较,对它们的长短得失从宏观上作了比较并得出如下认识,其《史乘考误•引言》写道: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腴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4](卷20)。
这一段话,概括地指出了国史、野史、家史各自所存在的缺陷之处及其终于“不可废”的所在,言简意赅,可谓确论。其中,包含着在史学批评方法论上的辩证认识,反映了王世贞的卓见。他所总结的“人恣而善蔽真”、“人臆而善失真”、“人腴而善溢真”的三种情况及其有关概念,尤其具有理论的意义。
所谓“园史人恣而善蔽真”,这种情况当然不限于明代史学。《史通•古今正史》关于唐初以前国史撰述的批评,颇涉及一些“人恣”而“蔽真”的现象。王世贞对明代史学的批评是很激烈的,他认为:“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也。”明朝最高统治集团不仅没有组织撰写纪传体的国史,就连起居注也付诸阙如。王世贞的这个批评并不过分。但他在指出“国史人恣而善蔽真”的时候,还是肯定了国史即历朝实录在“叙章典、述文献”方面的“不可废”。在这一点上,他跟刘知幾的论点是相通的。
所谓“野史人臆而善失真”一语中的“野史”,是同“国史”相对而言的。在中国史学上,历来还有以“野史”同“正史”相对而言的。唐人陆龟蒙有诗云“自爱垂名野史中”。这说明,此前已有“野史”之说。陆龟蒙同时代人沙仲穆撰有《大和野史》,“起自大和,终于龙纪”。两宋以后,“野史”流行,至明代而大盛。
野史有几个比较显著的特点:一是作者多非史官;二是体裁不拘;三是所记一般限于闻见,且多委巷之说;四是记事较少忌讳。宋人洪迈《容斋随笔》卷四有“野史不可信”条,作者根据魏泰《东轩笔录》所记宋真宗朝事一条年代有误,以及沈括《梦溪笔谈》记宋真宗朝事一条年代不符、一条以玉带为“比玉”与事实不合,认为“野史不可信”,是在方法论上从正确走向了偏颇。
野史杂说的产生,是有其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的。尽管历代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原因则是相通的。王世贞评论明代野史,是在批评“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的情况下展开的。他说:“史失求诸野。然而野史之弊三:一曰挟郄而多诬。……二曰轻听而多舛。……三曰好怪而多诞。”他对于每一弊端,都举出了实例,很有说服力。他把“挟郄”、“轻听”、“好怪”概括为一个“臆”字,即出于臆想而非全凭事实,因而易于“失真”。但他还是肯定了野史的“征是非、削讳忌”,故“不可废也”。
要之,在关于杂史、野史的看法上,从刘知幾到王世贞,贯穿着一个基本思想,即反映在对待史料问题上的辩证认识。
所谓“家史人腴而善溢真”,王世贞认为,“家乘铭状”不过是“谀枯骨谒金言”罢了,这就必然流于“溢真”。但他还是肯定了家史在“赞宗阀、表官绩”方面的作用,这也是“不可废“的。
什么是“家史”?刘知幾说:“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刘知幾认为,家史所记有两大局限:一是在内容上“事唯三族,言止一门”;二是在时间上倘若“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家史本有如此局限,加之作者“纪其先烈”,往往自夸,故虽处门阀时代,亦不能免于人们的批评。如刘知幾曾撰《刘氏家史》和《谱考》二书,所论、所考“皆按据明白,正前代所误,虽为流俗所讥,学者服其该博”。严肃的家史著作尚且如此,更何况浅薄之作。王世贞对“家史”的辨析是极中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