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的最初十年,对中国人来说可称得上是一个新思潮与旧传统激烈冲突的“多事之秋”。
1900年的“庚子事变”后,清政府无法再维持它的封建专制统治。为笼络人心,同时也是在外国的压力下,它被迫实行“新政”,恢复了“百日维新”时期光绪皇帝颁布的一些政令,被禁锢两年的戊戌思潮重新涌动。其最初的表现是,从1901年起,出现了新一轮翻译事业的高潮。开始时每年出版一千多种西方和日本的译著;以后递增至三千种以上,远远超过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时期。为了启封建之蒙,破专制之弊,所翻译的书籍绝大部分是社会学和政治学著作,如《民约论》等,其中也包括再版的歌颂“爱情至上”的《巴黎茶花女遗事》(今译《茶花女》)。各种先进的西方思想文化,通过这些译著潮水般涌入中国,与传统观念发生大碰撞。它的广泛性和对民众的刺激深度,都远远超过戊戌变法时期。加上大批留学生的出国和来华外国人的增多,中国与世界的隔膜被逐渐打破。长期在封闭的小农经济古老沉闷氛围中生活的中国人,仿佛在一夜之间,看到了世界近代文明是个什么样子。
最先接受西方新思想的青年知识分子,勇敢站在时代前列,成为新观念的弄潮儿。他们的家乡父老则大不以为然,叹息人心不古,斥为离经叛道。在新与旧,西学与传统的激烈交锋中,特别引人瞩目的是婚姻观念的变革。中国古人就把家庭视为国家和社会的缩影,故有“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名言警语;近代有识之士如秋瑾等人则大反传统之道,把婚姻和家庭的革命看成是破除专制制度的政治革命的起点。确实,一个人如果连个人的命运都不能把握,婚姻都不能自主,还谈得上什么改变国家的前途?就这样,在婚姻自主的口号下,1902年中国报刊上出现了第一份征婚广告,1909年前后发生了第一桩涉外离婚案。中国人初尝恋爱自由的禁果,青年学生的自由择偶蔚成风气,与外国人的通婚开始时骇世惊俗,以后也渐渐习以为常了。这中间,既有许多动人心弦的爱情喜剧,也有不少催人泪下的婚姻悲剧。
第一份征婚广告刊出,招致女性世界一片指责
1902年6月26日和7月27日,在中国南北最开明的两份大型日报——天津《大公报》和上海《中外日报》上,相继刊载’了由同一人求登的一则征婚广告。在男女婚事历来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掌握的中国,这种公诸报章自由择偶的行动,无疑是一项石破天惊之举。广告全文如下:
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来游学。此君尚未娶妇,意欲访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为室。其主义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晓中西学术门径,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诸格及自愿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权者,毋论满汉新旧,贫富贵贱,长幼妍媸,均可。请即邮寄亲笔覆函,若在外埠,能附寄大著或玉照更妙。信面写AAA,托天津《大公报》馆或青年会二处代收。
这位从中国南方“北来游学”的青年学子,显然是冲破旧礼教束缚,“敢吃螃蟹”的第一位勇士。他所提出的三条择偶标准,分别代表了当时最先进的三种妇女观。即:破除缠足恶习,提倡人体的自然美;兴办女子教育,提高妇女的文化修养;摒弃结婚旧礼仪的繁文缛节,采用简单自然的西式婚礼。这则征婚广告的出现,不仅是中国男子求婚形式变化的初端,而且反映出择偶标准的一种时代趋向,是对传统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的一种挑战。所以,《中外日报》在刊登这份广告时,特意加上了一个十分醒目的标题:《世界最文明之求婚广告》,表达了舆论界的赞赏态度。
有意思的是,征婚广告登出后,在女性世界未见热情反响,却掀起了抨击指责的轩然大波。著名的女权运动领袖林宗素写信给《中外日报》,猛烈批评这则广告。她写道(原文为文言文,今译为半文半白文体):
近读贵报,见载有《世界最文明之求婚广告》,读后骇然,所谓南清志士,究竟是何许人?为何隐名不报?观其口气,大有以中国伟人自居之意,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口谈维新的庸人罢了。何也?既然征婚求偶,就该自报家门,介绍自己的品行职业。当今之世,不仅男择女,女也有择男的权利,西方男女订婚,都有个相互了解的过程。今此君开列对女方的三个条件,对自己的情况却讳莫如深,直将吾中华二万万女子视为随意摆布的姬妾,视为上海租界的妓女也。
林宗素的态度不免偏激,但她以女性特有的敏感,看出了这位征婚者单向择偶的倾向,即只对女方提出要求而丝毫未介绍自己的情况。这种倾向反映出当时即使是思想先进的青年,头脑中依然保留着传统士大夫的男子中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