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独裁与荒诞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有什么样的专制独裁,就会有什么样的荒诞事情发生。
在前罗马尼亚共产党总书记齐奥塞斯库所推行的政策中,最恐怖、最荒诞的要算他的禁止节育和人口增长政策。为了提高人口数量,增强国力,1966年齐奥塞斯库废除了以前关于个人可以自由流产的法律,实施了禁止堕胎的政策。他宣称,胎儿是社会的财富,不生育孩子的人就是背叛国家的人。他规定,禁止离婚,每对罗马尼亚夫妻至少要生四个孩子。紧接着,国家颁布法令,节育和堕胎都属违法,不能受孕的女性要交纳税金,堕胎者将受到判刑和囚禁,妇女月经期要受到严格地检查与盘问。
为保证政令畅通,依据齐奥塞斯库的指令,执法者纷纷进驻机关、工厂、农村、学校以及各个单位,对妇女进行严格的监控,督促她们每月必须做妇科检查,以确保没有使用避孕工具;对那些避孕的妇女和默许堕胎的医生一经查出,严厉打击、处罚监禁。罗马尼亚的老百姓把这些执法者鄙夷地称作“月经警察 ”。在恐怖的高压下,许多绝望的妇女铤而走险,试图偷渡多瑙河,到邻国匈牙利寻求庇护,但在边境线往往被当作叛国者,遭到罗马尼亚士兵用机关枪的扫射。
在这项政策实施一年之后,罗马尼亚的婴儿出生率翻了一番,成绩显赫。但地下流产与堕胎的服务也随之出现,怀孕妇女的死亡率不断上升。更让齐奥塞斯库感到闹心和棘手的是,随着婴儿的大量出生,妇产医院的设备、妇产专家、产科医师、儿科医师以及妇幼保健工作者严重缺乏,这可不是单靠行政命令就能马上解决的。仅仅一年中,罗马尼亚的婴儿死亡率就增长了145.6%。消息传出,全世界哗然,各国政要、媒体纷纷谴责:这简直就是“现代社会的滥杀无辜 ”。面对国内外政治压力,为掩盖这种愚蠢而可怕的后果,齐奥塞斯库下令,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后,再发出生证。如此一来,那些在未满月中夭折的婴儿就不会填写在死亡婴儿的统计当中了。正如一位罗马尼亚作家指出:“很多婴儿从来没有合法地生存过。”这项政策的恶果,还不仅局限于此。在罗马尼亚的儿童养育院及收容所中,有许多被遗弃或身体及精神残疾的孩子,他们的生存状况更加令人震惊。
其实,禁止堕胎的法令并非只有罗马尼亚一家,但为什么其他国家并未出现像齐奥塞斯库政权下这样极端、这样缺乏人性的残忍?
1991年,爱尔兰一位14岁的女孩子被她朋友的父亲强奸后怀孕。罪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无辜受害的女孩也陷入法律对她的伤害。因为,法院援引宪法中“国家承认尚未出生的婴儿生命权”的条文,阻止女孩进行流产。于是,这个事件使整个爱尔兰陷入了一场政治和宗教上的危机。三分之二的爱尔兰人,包括当初投票支持宪法的人,都对女孩的遭遇表示同情。最终,政府支付了诉讼费用,女孩获准可以到爱尔兰以外地区自由旅行,以妥协方式结束了这场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