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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审理沈崇事件的法庭记录已经解密。据现在美国的周启博先生介绍,当时沈崇案由军事法庭审理,案卷存军方档案库。军事法庭最后认定,根据事实和法律,皮尔逊没有强奸沈崇。

研究结论
1、 不是所有的个人遭遇都能成为公共事件。公共事件是指能引起社会普遍关心并引发议论以及社会波动的事实。
2、 中国现代史上有些公共事件是制造出来的。
3、 个人遭遇成为公共事件,决定于个人遭遇中包含的特殊因素与社会普遍心理之间的暗合关系。(基于民族主义以及一般中国人具有的贞操观念)。
4、 政党在利用个人遭遇实现预期目标。
5、 媒体在个人遭遇成为公共事件中起主导作用。
6、 当个人遭遇成为公共事件时,社会不再关心个人遭遇以及相关事实真相,而关注其它政治目的和倾向于渲泄非理性情绪。
各位好:
今天的演讲是一个关于历史事件的再认识。不过作为一个研究历史的人,我在这个演讲中只提供材料,我的评价体现在材料的选择中,因为摆事实就是讲道理。我先从这个事件的发生说起。

一、事件起源
1946年12月24日圣诞夜八时左右,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离开八面槽她表姐的家,准备到平安影院去看电影。当她由王府井走到东长安街时,突然被两个美国兵架住。这两个人是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威廉斯?皮尔逊和下士普利查德,他们把沈崇架到东单广场,就在那里,沈崇自己说,遭到皮尔逊强奸。沈崇拼命抗争,大声呼救,路过此地的工人孟昭杰发现后,两次救助未成,便向国民党北平警察局内七分局报告,当警察到出事地点查看时,普利查德已逃走,警察遂将皮尔逊和沈崇带回警察局询问。
当时北平民营亚光通讯社获悉这一消息后,就在12月25日发出新闻,披露事情真相。北平市警察局局长汤永咸曾给国民党的中央社打电话,让中央社通知各报不要刊登这一消息。中央社当即以警察局的名义给各报发了一个启事,声称:“关于今日亚光社所发某大学女生被美兵酗酒奸污稿,希望能予缓登。据谓此事已由警局与美方交涉,必有结果。事主方面因颜面关系,要求不予发表,以免该女生自杀心理更形加强。容有结果后,警察局当更发专稿。”
为了阻挡发表这一消息,汤永咸还将亚光总编辑王柱宇和一些报社记者接到市警察局,叫他们具结,保证不发表此消息。
可是,26日北平《世界日报》《北平日报》《新生报》《经世日报》等几家报纸,不顾国民党中央社和警察局的阻挡,都刊登了亚光社的新闻。
《新民报》还将国民党中央社的有关电令编成一条新闻发表出来,把他们封锁消息的行为也告诉了社会。这一消息引发了随后全国各地学生的抗议美军暴行的示威活动,这就是四十年代著名的沈崇事件。
二、沈崇事件中的社会文化心理
沈崇事件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当时国共谈判已经破裂,大规模内战将要爆发,美军驻华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
对于抗战以后的国民党来说,此时已开始失去民心。常任侠在他1939年的日记中说过:“至小石先生处,先生言刘成禺云:中国若亡,是无地理;中国民族若亡,是无人理;中国国民政府若不亡,是无天理。其言近谑,颇含至理。”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国民党政府的评价。
沈崇事件恰好为国人,特别是大学生提供了一个表达对国民党政府产生巨大反感的机会,结果在很短的时间内,沈崇事件就引发了巨大的社会振荡。
半个多世纪以后,我们重新研究沈崇事件,一个最明显的感受是知识分子在重大的历史事件发生时,他们应当以怎样的态度来判断事件的真实性,以及此事件对国家利弊。在这一点上,四十年代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选择,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历史教训。
沈崇事件的发生,除了被有意识地利用之外,这一事件本身所蕴含的社会文化心理,也是这一事件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引发青年学生愤怒的主要原因。
在沈崇事件发生之前,美国在华驻军引发的类似社会问题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如著名的“臧大咬子事件”。
1946年9月22日晚上,在上海黄浦滩的一条路上,一个驻华美军(也是海军部的),把一个黄包车夫臧大咬子给打死了。
按说这样的事件应该比沈崇事件更令人发指,因为人命关天。但后来发生的一切,却证明中国的青年学生在人命和贞洁方面,后者更容易激起他们的愤怒,或者说后者更具备诱发他们愤怒的因素。
至少在如下几条原因中,沈崇事件是一个恰好的导火线。
1、沈崇本人是北京大学的学生(严格说先修班还不能算是正式学生),也就是说,她的受害就是青年学生直接受害;中国人在判断社会是非时有一种心理,就是他们总是关心与自己关系最近的事,远处的事,他们通常都很冷漠。
2、沈崇是一个女学生,还是一个富家子女。她的出身和四十年代多数青年大学生的出身背景相近。对美军示威抗议者的阶级偏见很明显。有一个对蒋介石颇有微词的美国领事馆官员, 当他问一个抗议者,中国士兵是否也对妇女行为不轨时, 抗议者告诉他:“是的,可是中国士兵只去搞中国农村女人, 不会性侵犯中国女知识分子”2这些学生决心保卫自己的同类,因此他们虽然联想起以前发生的“暴行”,但认为沈崇强奸案与那些攻击底层中国人的案件不同。 北平是中国知识分子集中地,比其他城市受西方影响相对小些, 强奸案发生在北平就使问题更复杂。 许多有教养的中国人一直认为自己在文化上优于西方人, 现在这种态度就公开化了。此外,对日战乱中逃离北平,刚刚返回中国学生渴望生活正常化, 美国海军陆战队驻扎在北京一所医学院无疑使他们不快。
3、沈崇是被强奸的,在中国人心理中,这是比人命还要大的事。
4、沈崇是被外国人强奸的,特别是当时的美国人,这更让当时的青年学生无法接受。可以设想,如果皮尔逊是直接拔枪打死了沈崇,而不是强奸,事情恐怕也没有后来那样严重。
5、沈崇是被美国人强奸的。
像沈崇事件这样的事,在海外驻军当中是最容易发生的,近年来美国在日本冲绳的驻军也时常发生强奸案,这是海外驻军中常见的问题。但对四十年代的中国学生来说,虽然他们接受了很多西方文化,但在传统上,他们还是很难摆脱中国人常有的思维。
1947年1月11日《密勒氏评论报》曾发表过记者写的文章《中国学生抗暴运动》。文章认为,典型的中国骂人的话是永远和性关系相连的。比如说有“王八蛋”“混帐”,“小舅子”,“娘个操匕”“狗养的”,“丢那妈”等等之类,在英文里所能找到的惟一的同类语是:“Son of bitch , Son of gun,Bloody bastard”,一般地这些在社交中都是使人蹙额或是甚至加以禁止的。
中国人对于性关系上的失检是认为极其严重的,而这些常常为外国人视为单纯的“私事”而已。这是北平强奸案之所以为中国学生和知识分子所特别重视的一个理由;除此之外,还因为这个罹难者是中国第一流最高学府的一个有高等身份的女学生。进一步说,更重要的是这案的政治主义。在平时,这样一个事件可能已经一声不响地过去了,或者已经毫无困难地被掩饰过去,可是在今天这种情势形下,当美国对华政策已经成了各方抨击的对象,强烈的反美暗流已经存在多时,北平强奸案就必然使小事酿成大祸了。
在中国人看来,强奸是犯法而且是一种罪恶。就法律眼光来看这是一个最不可容忍的犯法行为,就道德观点说这是一种卑鄙,同时也是最不可饶恕的罪恶。同时在许多情形中,旧式的中国人特别是重视其社会性远超过其法律性。一个很有名的中国格言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当先”,以诽谤加之于一个男人的女亲的贞节或其个人的正直恐怕是你对一个自尊的中国人所能加的最大的侮辱。
此点就是当年参加学生运动的人也不讳言,他们在事后的回忆中说:“那时我们提出了‘美军退出中国’的要求,但多数同学对这要求的了解是因为只有美军退出中国,才可以不再发生类似沈崇的事件。若在当时强烈的指出美国政府与中国反动派发动的内战有缘的关系,恐怕是不能为多数同学接受的。当时是感情多于理智,大家感到受了侮辱。因此我们得承认民族自尊心和贞操观念是运动掀起的有力因素之一,虽然美军在华侵犯中国主权,间接直接屠杀中国人民是这个运动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原因,但在那时是潜伏的。能明显如此自觉的并不多,那是远没有今夏‘反内战反饥饿’运动中,大家所表现的高度的自觉和认识的深邃的。”
(本文来源:网易历史 作者:谢 泳)| 网易历史,我们更有趣去历史频道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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