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位肫哲公主却与多尔衮同年,生于明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七月十六日午时,约大多尔衮四个月,《清史稿·公主表》说肫哲是在“天命间抚育宫中” 的。如其在天命年间入宫,则极可能由当时最受宠的阿巴亥抚养,且阿巴亥又正好本身无女,所以无论是从双方年龄还是已养育的孩子等各方面来看,她都是最合适的人选。
又按《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四的记载,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五月,蒙古科尔沁部的奥巴黄台吉来朝时,曾令“贺尔禾代、摆沙刚儿二人问诸王曰:‘汗曾许我以女,若果允之,吾可娶也。’诸王奏之,帝乃酌定,大设宴,具奁资,以秃龙(即固伦)台吉女肫姐(即肫哲)妻之。”
由“汗曾许我以女”此话可见,努尔哈赤是把肫哲这个养孙侄女当女儿嫁给奥巴黄台吉的。而奥巴更是被努尔哈赤赐封的科尔沁第一代土谢图汗,这是当时给蒙古的最高称号,另外,肫哲一开始就被封为和硕公主,称号远高于其姑姑、努尔哈赤的另一养女巴约特,这些都说明肫哲显然极受努尔哈赤喜爱,有利于“三子一女”的说法。
认真说起来,在“三子一女”这个问题上,富察氏和阿巴亥都不符合这个条件,但如果加入肫哲公主,则阿巴亥明显占优势。富察氏只有二子一女是和努尔哈赤所生,怎么算都无法符合“三子一女”这个条件,除非前面所说的那位于天命五年十月出生,面目模糊生母不详的皇十六子费扬古也是她所生,才有可能。
但是,这个条件过于苛刻了。
撇开前面所述的各项问题以及两人的生卒年月不谈,按后金惯例贵族死后葬于都城,是以随都迁丧之事,于书不绝。而努尔哈赤是于天命九年(公元1624年)四月,将其祖父、父亲及衮代皇后富察氏、长子诸英等人的遗骨灵榇,从原葬地赫图阿拉移至东京杨鲁山安葬的。
据《满文老档》记载,天命四年(公元1619年)五月初五,努尔哈赤已决定迁都界藩山城,又于天命五年九月二十日决定再迁至萨尔浒。同时《老档》还载有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四月十一日,扬古利额驸想将其子归葬当时都城萨尔浒,为努尔哈赤阻止事。他在召集诸贝勒之后道:“何必归葬于萨尔浒?彼处之尸骨,亦将移葬于此矣。” 因而此事不行。所以如果富察氏是于天命五年十月生下费扬古之后身亡的,则其不可能归葬于赫图阿拉,无论其是死于废大福晋的发生地界藩山城还是萨尔浒,都应该葬于萨尔浒。故富察氏之忌日,至迟不会晚于天命五年九月二十日,如果严格地按照后金丧葬惯例,她应该死于天命四年五月初五前,不然她无法归葬赫图阿拉。
所以,富察氏不可能生这位皇十六子费扬古,如此则那位被废的大福晋身份,就更倾向于阿巴亥。
再看努尔哈赤当时说的另一句话:“大福晋可不杀之,幼子患病,令其照看”,这也是个大问题。按天命五年时,富察氏幼子德格类已二十五岁,且早已经成家立业,这“幼子患病,令其照看”从何说起?倒是阿巴亥的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其年分别为十五岁、九岁、七岁,努尔哈赤养侄孙女肫哲也是九岁,十分符合努尔哈赤所说的:“我三子一女犹如我心,怎忍使伊等悲伤耶?”“大福晋可不杀之,幼子患病,令其照看”等语。
因此,综合以上情况,天命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被废的大福晋,应该是年轻美貌的大妃阿巴亥,而不是衮代皇后富察氏。
除了这些由疑点引出的身份问题外,还有一些零散因素,也将大福晋身份之谜的谜底指向阿巴亥。
在这次事件中,可以很清楚地发现,大福晋在到处笼络人心。给代善、皇太极送饭食、给蒙古福晋东珠一捧、给“总兵官巴都里之二妻一整疋精织青倭缎,以做朝衣;给参将蒙噶图之妻绸缎朝衣一件”、“偷将财物给与村民者甚多”等等,都证实了这点。当时富察氏虽然没有阿巴亥受宠,但她年岁已长皇后地位稳固,两子也都已成了气候,没有必要施这些小恩小惠笼络人心。阿巴亥就不一样,她年轻且地位正处于上升阶段,三子尚年幼,努尔哈赤又有意传位给她的儿子,因此她四处笼络人心是必然之举。
又,皇太极固然恨富察氏和莽古尔泰母子,但是对阿巴亥母子,他也一样不会放过。阿巴亥是当时努尔哈赤最宠爱的女人,努尔哈赤甚至有相当明显的举动,表明他试图把汗位传给多尔衮。如明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组建八旗时,努尔哈赤的其他儿子阿拜、汤古岱、塔拜、阿巴泰、巴布泰、德格类、巴布海等人都能征惯战,但却连合领一旗都不给,而年幼的阿济格兄弟却都独有一旗,更过分的是仅仅三岁的多铎也拥有一旗,努尔哈赤后来又明确说,自己死后他领的旗将由多铎继承,同时还要再给一旗与多尔衮,这些历来都被认为是努尔哈赤准备传位多尔衮的明确表示。再看努尔哈赤于天命五年九月废代善太子位后,随即宣布立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德格类、岳讬、济尔哈朗、阿济格、多铎、多尔衮为和硕额真共议国政,改变了太子继位的政体,这也很清楚地表明努尔哈赤对汗位继承人的打算。
天命五年三月间的情形,代善还是太子,是当然的汗位继承人。虽然从理论上说余下诸子都有资格争夺汗位,可真正威胁最大最有实力的就是阿巴亥母子。这次废大福晋事件,矛头直指代善和阿巴亥母子,获利最大的则是皇太极和莽古尔泰兄弟。但莽古尔泰兄弟性情暴躁,其实并不怎么具备争夺汗位的能力,这是比较明显的,而且他们在此事件中没有任何表现,只有皇太极因受而不食大福晋的饭食而大大获利。结合此前对皇太极受而不食举动的分析,不能说皇太极没有可能策划和参与此次事件。
再来看看这次告发大福晋的另两位福晋塔因查、阿济根的结局。这二人后来在努尔哈赤死时,与阿巴亥一起被殉葬。一般来说,大多认为当时继位者应该是多尔衮,阿巴亥是被以皇太极为首的四大贝勒逼死的。她死前和四大贝勒达成的交易,就是不能剥夺她三个儿子的领旗,而这个条件其实对其他贝勒也是有利的,因此众人才立下了大汗不能随意剥夺八旗牛录,即使旗主有罪,则其所领也只能在本旗内消化的规则,而皇太极也遵循了努尔哈赤生前的意愿,马上分了一旗给多尔衮。
如果说阿巴亥之死是皇太极登上汗位的必要条件,那么塔因查、阿济根的死,则和争夺汗位完全无关,她们完全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去死。可如果联系此次废大福晋事件,她们的死就显得很奇怪,那么多的福晋都不殉葬,惟独她们这两个当年告发大福晋的人要殉葬,则她们的死就过于巧合了。
如果天命五年被废的大福晋是阿巴亥,她们必须死的可能就会急剧上升。阿巴亥显然不会忘记,正是因为她们俩,自己才会被丈夫废弃。她在以自己生命做条件和四大贝勒谈判时,保全她三个儿子的权利和利益尚且不成问题,若提出要塔因查、阿济根陪她一起殉葬,当然更是全无障碍。四大贝勒中,没有谁会在这个和汗位及利益全然无关的问题上和她争执。但对阿巴亥来说,既然她不能活,那么拖着这两个当年坑害自己的女人一起死,不但可以报当年被废差点不能翻身之仇,还可以让她三个儿子少两个不对付的仇人,塔因查、阿济根必须死的理由就变得就极其充分。
如果被废的大福晋是富察氏,则富察氏早就身亡,阿巴亥也就完全失去了拖阿济根、塔因查下水一起去死的动机。除非当年她们告发大福晋是个阴谋,而且是受人主使,这个时候,这位主使者才是唯一有动机和有需要杀她们灭口的人。因为代善虽然没有在废大福晋时间中受直接损害,但是六个月后他的太子之位被废,却不能说与此一点关系没有。若阿济根、塔因查二人告发大福晋与代善私通是受人主使,如日后一旦暴露,代善系统这支庞大的势力岂会善罢甘休,更别说阴谋暴露带来的其他损失了。
废大福晋事件中,大福晋和代善是损失最惨重的,莽古尔泰兄弟收支平平没有任何改变,获利最大的就是那位受饭食而不用的皇太极。且不去谈实质利益,光是受而不食这一举动给他树立起来的形象,都能让他获利多多。众兄弟除代善外,也只有他牵连其中,且受而不食这一举动,还能帮他洗清设计陷害大福晋和代善的嫌疑。
所以,如果此次废大福晋事件有幕后主使,那么逼塔因查、阿济根与阿巴亥一起殉葬的最大嫌疑人,就是皇太极。
皇太极继位以后,号天聪汗,也叫聪明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