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8年10月21日朱元璋生。朱元璋(1328年~1398年6月24日),明朝的开国皇帝,也是继汉高祖刘邦以来第二位平民“革命”成功者。
朱元璋的丑陋真面目
朱元璋作为最底层游民乞丐,当上一国之君后,残虐生性暴露无遗。以下略述他的暴虐事迹。
一、害死主公篡位
朱元璋自从闹革命以来,一直奉小明王韩林儿的龙凤政权为正宗。但到了1366年,他觉得自己羽翼丰满、兵多粮足,就派人去凿沉了韩林儿的龙舟,将小明王活活淹死长江中。
二、为子孙坐稳朱家江山而血腥屠戮功臣
洪武十年之前,朱元璋前后一共杀害了三名功臣,他们是:淮安侯华云龙、德庆侯廖永忠、刘伯温。他们两个人的罪名都是违制。华云龙是因为“据元相脱脱第宅,僭用故元宫中物”得罪,《明史》上没有说明华云龙的死因,只是含糊的说他“未至京,道卒 ”,但是,也语焉不详的道出了一点细节--“召(华云龙)还,命何文辉往代。”,何文辉是何许人也呢?只要看一下他的在明史的本传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和李文忠等人齐名的军事特务,是朱元璋的义子,长年负责代替朱元璋监临统军诸将的类似于后来的锦衣卫头子似的人物,以他这样的身份被派到北平显然是特别具有深意的。据谈迁考证,华云龙是被赐死的,死的也还算是体面,因为随后朱元璋让他的儿子华中接替了侯爵,功臣没有除爵,应该是洪武朝的“善终”。
德庆侯廖永忠是兄弟共同辅佐朱元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廖永忠为朱元璋办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奉命凿沉小明王韩林儿的坐船,给朱元璋解除了后顾之忧,然而,朱元璋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居然没有封给廖永忠上赏,当然,理由还是老一套,就是亲近儒生、窥测朕意等。曾几何时,廖永忠几乎杀身于鄱阳湖,朱元璋手书:“功超群将,智迈雄师”赐给廖永忠,而后平蜀,以永忠军功最高,呼之为“傅一廖二”(意为傅友德第一、廖永忠第二),洪武八年,永忠因“僭用龙凤诸不法事,赐死”,五年之后,儿子廖权才被允许袭爵,而廖永忠的孙子廖镛兄弟是方孝孺的弟子,后来奉命劝降方孝孺,不果被杀(理由居然是给方孝孺收尸)。
刘伯温和杨宪都是淮西集团的眼中钉,所以,刘伯温虽以大功,止封伯爵,而且,在洪武初年就致仕还乡了。按照朱元璋和刘伯温的次子刘璟的对话,刘伯温是死在胡惟庸的手中,但是,洪武八年,刘伯温死的时候,胡惟庸正是宠信正隆、如日中天,刘伯温之入京的原因按照明史的说法是胡惟庸离间朱元璋造成的,但是,明史作者同时比较晦涩的指出:“帝虽不罪基(刘伯温),然颇为所动,遂夺基禄。基惧入谢,乃留京,不敢归。”刘伯温活着的时候就被夺取爵位,处分显然相当严重,刘伯温佐命朱元璋,屡出奇谋,朱元璋当然不能不考虑他的存在的合理性和非合理性的比例。而刘伯温能够受之胡惟庸推荐的医生之药而不疑,自然是医生来的有背景。这点,刘伯温自己有过预见:“我欲为遗表,惟庸在,无益也。惟庸败后,上必思我,有所问,以是密奏之。”所以,刘伯温的后人见到朱元璋从来只提胡惟庸的毛病,一语不及朱元璋,联系到后来的徐达、李文忠的死因之蹊跷,得证刘伯温之死也应该不是胡惟庸这一层面人物能够下手解决的了的。
胡惟庸案
洪武十三年爆发诛杀宰相胡惟庸事件,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案牵连甚广。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邀请明太祖朱元璋前来观赏。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拼命指向胡家。朱元璋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太祖大怒,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当天处死胡惟庸、陈宁等。同时藉辞穷追其友好,包括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等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牵连致死者三万余人,史称胡惟庸案。胡惟庸案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诛灭直到洪武二十五年。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有人告发李存义与其子李佑,曾同胡惟庸谋逆。洪武十九年(1386年)明州卫指挥林贤通倭事发,经审讯得知,是受胡惟庸指使。李善长为了大兴土木,向信国公汤和借用卫卒三百名。汤和暗中向朱元璋报告。朱元璋颁敕李善长以“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其妻等七十馀人被杀。陆仲亨的家奴告发陆仲亨与唐胜宗、费聚、赵雄三名侯爵,曾串通胡惟庸“共谋不轨”。宋濂的孙子宋慎亦受牵连被杀,宋濂本人贬死四川茅州。朱元璋特地颁布《昭示奸党录》。
晚明学者钱谦益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明史》说“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胡惟庸被杀,朱元璋罢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只有“票拟”,先送太监,再由太监上呈与皇帝。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事实上,早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就命令以后臣下上奏书,不许“关白”中书省(大臣奏事时,中书省不必知道)。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除丞相制度之举,只是不许“关白”中书省的延续,意思是大权独榄,集自古以来皇权、相权于一身,从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当时称之为“蓝党”。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经两个案件发生后,明朝元功宿将已屠戮殆尽。
蓝玉,开平王常遇春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二十一年捕鱼儿海(今内蒙古东部贝尔湖)之战,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众,获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甚多。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比之为卫青、李靖,封为凉国公。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仗势侵占东昌(今山东聊城)民田。当御史按问时,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但蓝玉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朱元璋两次大屠杀的对象,都是他初起兵时亲如手足的患难朋友
他们为朱元璋出生入死,当他们以为可以分享富贵时,却被朱元璋施以惨无人道的酷刑并株连九族。这两次大屠杀不过是成批地死亡,事实上朱元璋每天都在屠杀,前后屠杀了四万多文臣武将。像皇太子的教师宋濂,是元末明初文才最为出众的人物,朱元璋尊称他是“圣人”,来往宫中如同一家,因他孙儿牵扯到胡惟庸案中,朱元璋翻脸不认人,昔日的上宾一眨眼成了阶下囚。宋濂被贬到穷困的蛮荒,没几年就死在那里。朱元璋最信任的智囊刘基,他对明王朝的功绩和诸葛亮对蜀汉王国的功绩不相上下,但他的结局和诸葛亮不能相比,他的高度智慧使朱元璋浑身不自在,最后朱元璋将其毒死后嫁祸于胡惟庸身上。
平定云南的大将傅友德,父子同时绑赴刑场腰斩。平定广东的大将朱亮祖,父子同时惨死在钢鞭之下。大臣李仕鲁在金銮殿上辞职,朱元璋认为是看不起他这个皇帝,当即命武士将李仕鲁摔下殿堂,脑浆崩裂而死。在所有共患难的朋友中,只有三个人没有被扣上谋反的帽子,一是常遇春,一是徐达,一是汤和。常遇春运气最好,天下还没太平就早早地死掉。徐达的死和处决没啥分别,他患一种疽疮,最忌鹅肉。朱元璋偏偏送一碗鹅肉给他,并命送鹅肉的宦官在旁监视他吃掉,徐达一面吃一面流泪,当晚毒发身死。只有汤和一人寿终正寝,因为他看上去傻乎乎的,不具备承载野心的智商。在朱元璋统治时期,朝中人人自危,每时每刻都担心飞来横祸,官员们每天早上入朝,即跟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归来,合家才有笑容。
李善长是朱元璋的第二大谋臣和功臣,和朱元璋是儿女亲家。但朱元璋对他仍不放心,必欲去之而后快。恰好其弟李存义和胡惟庸联姻,朱元璋便借此大做文章,指使坐罪胡惟庸案的丁斌(李善长的私亲)告发李存义曾串通胡惟庸谋反。狱吏对李存义父子施以重刑,二人熬刑不过,只好按狱吏的主意(实则是朱元璋的主意)“ 承认”是奉了李善长的指使。那时一班朝臣,希承意旨,联章交劾善长,统说是大逆应诛,一桩“谋反案”就此制造出来。此时朱元璋还要故作姿态,说李善长是大功臣,应法外施恩。偏偏太史又奏言星变,只说此次占星,应在大臣身上,须加罚殛,于是太祖遂下了严旨,赐善长自尽。此时李善长已七十七岁,所有家属七十馀人,尽行处斩。只有一子李琪,曾尚临安公主,得蒙免死,流徙江浦。外如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江南侯陆聚、宜春侯黄彬、豫章侯胡美即胡定瑞、荥阳侯郑遇春等,一并押赴刑场处斩。
关于朱元璋疯狂屠杀功臣元勋的心理动因,后世历史学家有不同的解释,最有代表性的解释是,朱元璋看到皇太子懦弱,担心他死后强臣压主,所以事先消除隐患。这种解释有一则宫廷秩闻可为佐证:有一天皇太子劝说父亲不要杀人太多,朱元璋把一根长满了刺的棍子丢在地上,命皇太子用手拾起来。皇太子一把抓住刺棍,结果给扎破了手掌并连声呼痛。朱元璋说:我事先为你拔除棍上的毒刺,你难道不明白我的苦心吗!就算上面的解释是真实的,也说明被杀的功臣全蒙受不白之冤,“ 谋反”根本是莫须有的罪名,而在屠杀功臣的同时也助长了司法制度的黑暗。
朱元璋“火烧独角楼”,大杀功臣、朝臣,据史书记载,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总共杀人十万之多。在位三十年,杀了二十万,基本上将功臣杀光,连毫无二心的幼时放牛娃朋友徐达也不放过,可谓冷酷刻暴到了极点。
三、朱元璋杀人手段凶残之极
2001年,香港中文大学陈学霖教授将他整理出来的《明兴野记》作为《史林漫识》一书的附录,在大陆公开出版。
陈梧桐教授详读此书后,发现其中有多处关于剥皮实草的记载。如洪武十一年,都督毛骧因为收受贿赂,败坏法制,朱元璋命人在他的胸背刺上“奸党毛骧”四个字,然后“剥皮贮草”,放在都府大堂之上,警示后任官员。这是贪官“剥皮实草”完整执行的明证。此外还有几处明确提出了执行了“剥皮”之刑,如洪武六年六月,中书省右丞杨希武因为“奸党”一事败露,被锁在天界寺山门前,沿身刺上“奸党杨希武”,然后把皮剥下来,套在凳子上,放置于省府台堂之上,让后人来坐,以示警戒。
《明兴野记》的作者俞本所记录的酷刑峻法是否可信呢?根据陈学霖先生的研究,俞本十五岁参加元末大起义,二十岁成为朱元璋亲兵都指挥使冯国兴麾下的“ 帐前黄旗先锋”,此后一生追随朱元璋南征北战,直到洪武三十年才退职,是元末民初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人。他数次记录自然是值得采信的。陈梧桐教授表示:“ 有了俞本在《明兴野记》中的记述,明初执行过‘剥皮实草’之刑,已是铁证如山,无可辩驳。”
然而《明兴野记》还揭露出朱元璋曾用此种酷法残杀民众的的事实。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怀疑宫内有人同外界私通,竟然将宫中妇女五千人和守门的宦官全部 “剥皮实草”示众,这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暴露出在极端人治的政治环境下,惩贪的峻法不免成为统治者发泄私恨,滥杀无辜的工具。
朱元璋实施的刑罚中,除了剥皮,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3000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除此外,还有所谓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明朝王文禄的《龙兴慈记》中有一则文字,说朱元璋赐给常遇春二个宫女作妾,可常遇春的元配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知道后,请常遇春及众大臣一起吃酒,文章这样写道:“外命力士肢解其妻,分赐功臣,上写曰:‘悍妇之肉’。开平(常遇春)回,不见其妻,惊成癫痫。”
四、朱元璋发明全国性特务组织,实行太监治国
朱元璋生性狐疑,尤其注重对大臣的监视。开始时,他派遣一些检校、佥事明骑马武士俑等人暗中侦查大臣的举动,也没有逮捕和审讯的权力。当时最著名的特务是高见贤、夏煜、杨宪和凌说,专门刺探别人的阴事,“四人以伺察搏击为事”,“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惟此数人,譬如恶犬,则人怕”。朱元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大臣对自己和大明江山忠心无二,要他们知道恐惧,防止他们营私舞弊、结党乱政。事无巨细,家长里短,都被朱元璋探知。有一个非常有名的例子,可以看出当时的恐怖情景。钱宰被征编《孟子节文》,罢朝回家做了一首诗:“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上朝时,朱元璋告诉他昨天诗作得不错,只是并没有“嫌”他迟,不如改成“忧”字更好些。钱宰听后大惊失色,吓得直磕头谢罪。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所以大臣们都提心吊胆,就连李善长、徐达这样的功臣也人人自危。
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为了加强监视,特别设立了特务机构锦衣卫,成为他实行特务政治的重要手段,也形成了历史上有名的明代特务政治。锦衣卫隶属于皇帝的亲军体系,长官为指挥使,下领官校。官为千户、百户,校为校尉力士,因穿橘红色服装,骑马,故又称 “缇骑”。明初“缇骑”只有数百人,明中后期达到十几万人之众。锦衣卫下设镇 抚司,有监狱和法庭锦衣卫木印,成为“诏狱”,直属于皇帝,权力很大。锦衣卫职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太祖时 ,“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所断治,所诛杀为多”。
朱元璋设立锦衣卫为明代后来的皇帝做了一个恶劣的开端。永乐十八年(1420),成祖朱棣在锦衣卫外,另设东厂,因设于东安门北而得名。成化十三年(1477),宪宗设西厂,由汪直统领。正德初年,权阉刘瑾奏设内行厂,自领之,职权更广,虽锦衣卫、东厂、西厂亦在侦缉范围之内。正德五年(1510),随刘瑾被诛而内行厂废止。终明一朝,西厂、内行厂存在时间不长,而锦衣卫、东厂则存至明亡。这些特务机构,成为维护皇权的重要手段,但更多的时候是被专权的太监如刘瑾、魏忠贤等人所利用,成为打击报复大臣的有力武器,不知有多少忠臣惨死其中。
五、朱元璋起兵时,全军以食人为乐
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食人的无疑是黄巢。但朱元璋也不甘后人,元人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就暴露了朱元璋那支所谓“义兵”荼毒百姓的真相:“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 淮右之军”是谁?即朱元璋之军也。朱元璋登基后多次自诩:“朕本淮右布衣”云云。朱元璋的部队,是吃人上瘾的军队。
朱元璋将诗人高启斩为八段
历代皇帝对付那些不肯合作的知识分子,向来不会手软。骂娘的有之,羞辱的有之,流放的有之,砍头的有之,诛十族的有之,腰斩的也有之。但把一个柔弱的文人“截为八段”的腰斩方式,却只有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能想得出并做得出来。明代大诗人高启就是这样死的。
高启(1336—1374),字季迪,号青丘子,长洲县(今苏州市)人,元末明初诗人。高启出身富家,童年时父母双亡,生性警敏,读书过目成诵,久而不忘,尤精历史,嗜好诗歌,与张羽、徐贲、宋克、王行等十人经常在一起切磋诗文,人称“ 北郭十才子”。同时,他还与杨基、张羽、徐贲被誉为“吴中四杰”,也称作“明初四杰”。虽然同为“十才子”,虽然并列“四杰”,但高启的文学成就要远远超过其他人。
在文学方面,高启可以说是一位天才,也是一位文坛“超级模仿秀”,而且学什么是什么,用纪晓岚的话说就是“其于诗,拟汉魏似汉魏,拟六朝似六朝,拟唐似唐,拟宋似宋,凡古之所长无不兼之”。不过,高启的这种模仿,绝不是流于形式和外表,更不是简单的拷贝和删减,而是“兼采众家之长”,取其精髓,自成一体,丝毫没有“偏执之病”。高启在文学上的最大成就,则是在元末明初这段以演义、小说为主流文化的不利环境下,独树一帜的挑起了发展诗歌的重担,并改变了元末以来缛丽不实的诗风,从而推动了诗歌的继续向前发展。
鉴于高启在诗歌方面作出的巨大贡献,不仅后人尊称他为“明初诗人之冠”,而且历代诗评家也都对他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大清第一才子”纪晓岚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赞誉高启 “天才高逸,实据明一代诗人之上”;清人赵翼在《瓯北诗话》中推崇他为“(明代)开国诗人第一”;近代诗人毛泽东干脆把高启称作“明朝最伟大的诗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才思俊逸,风格多样,为中国文化作出巨大贡献的诗人,却被朱元璋一声令下施行腰斩酷刑,而且还要残忍的截成八段,这在中国历代被屠杀的诗人中,可以称得上是最惨无人道的一幕。
把高启送上刑场的是一篇《郡治上梁文》。古代平常人家盖房子上大梁时,都要摆上猪头祭神,点上炮竹驱鬼,作为苏州治所的官方办公大楼建造,更要有一篇像样的上梁文才是那么一回事。时任苏州知府的魏观,便把高启这位隐居在此地的资深文人请出来挥墨献宝。这本是一件很正常、很平常的事情,却让朱元璋抓住了把柄。其一,魏观修建的知府治所选在了张士诚宫殿遗址,而张士诚正是朱元璋当年的死对头;其二,高启写得那篇《上梁文》上,有“龙蟠虎踞”的字眼,犯了朱元璋大忌。
按照朱元璋的逻辑,“龙蟠虎踞”之地当为帝王所居,你高启把张士诚住过的地方也称“龙蟠虎踞”,岂非大逆不道?岂不是另“有异图”?用现在话说,就是“有不可告人的企图”。真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那么,朱元璋为什么会抓住高启的“小辫子”,迫不及待、冠冕堂皇的非要置其于死地呢?据《明史·高启本传》透露:“启尝赋诗,有所讽刺,帝之未发也。”就是说,《上梁文》中的敏感字眼,只是高启被杀的导火线,而真正的祸根其实早就已经埋下了。朱元璋以此为由磨刀杀人,很明显的是在“秋后算帐”。
朱元璋从一开始就不太喜欢高启,这除了高启不肯接受户部右侍郎一职,不给皇帝面子,不愿顺从,不肯合作外,还在于他写得诗多次有意无意的触动和冒犯了朱元璋。高启曾写过一首《题宫女图》的诗:“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这本是一首针对元顺帝宫闱隐私的闲散之作,与明初宫掖毫不相干,可朱元璋偏偏要对号入座,认为高启是在借古讽今挖苦自己,所以记恨在心。再者,高启在《青丘子歌》有“不闻龙虎苦战斗”的诗句,又遭到了朱元璋的强烈厌恶。因为高启写这首诗之时,正是朱元璋率军与元军、陈友谅、张士诚三方强敌在“苦战、苦斗”之际,在朱元璋看来,你高启作为诗人不来呐喊助威倒也罢了,竟然表示不闻不问,你的政治、思想、行动与明政府是怎么保持高度一致的?另外,高启在诗中还有“不肯折腰为五斗米”的句子,表示对做官毫无兴趣,这也正是朱元璋所忌恨的。
朱元璋嗜杀成瘾,这除了对那些帮他打天下的功臣下狠手以外,他也特别热衷于消灭文人。远的不说,单说“明初四杰”,就都无一幸免的逃过他的黑手。杨基被莫名其妙的罚作苦工,最后死在工所;张羽被糊里糊涂的绑起来扔到长江喂了鱼,尸骨无存;徐贲因犒劳军队不及时,被下狱迫害致死;高启则被活活的腰斩成八段,死得最惨。一个被皇帝忌恨和惦记了好久的诗人,迟早是会走上生命绝路的。尤其是像高启这样一个性格高昂自傲的诗人,生不逢时的遇到了像朱元璋这样一位号称“中国第一屠夫”的残忍皇帝,那也只有挨刀的份了。
据有关史料记载,高启被行刑时,是朱元璋亲自去监斩的,这在历史上是不多见的。朱元璋大概是要亲眼看着这位不合作、不给面子,多次用诗文来讽刺自己的文人是怎样一点一点死去的。历代“屠夫皇帝”的凶残程度,莫过于此。高启被腰斩后,并没有立即死去,他伏在地上用半截身子的力量,用手蘸着自己的鲜血,一连写了三个鲜红而又刺眼的“惨”字,表达了对眼前这个当过放牛娃、和尚的农民皇帝的强烈蔑视。
高启,这位当时年仅三十九岁、最有声望的诗人被腰斩处死,绝不只是一个一般意义的刑事案件,更是一个政治事件,这是朱元璋向那些不愿顺从的士人发出的明确、冰冷的高压警告。正是高启被腰斩这一惨剧,才切实加速了明初士风的转变。让人可惜的是,这位天才“模仿秀”从汉魏一直摹拟到宋人,又死于盛年,未能熔铸创造出自己的独立风格。这不仅是他个人的不幸,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悲哀。
“平民皇帝”朱元璋真相
史式
明太祖朱元璋被称为“平民皇帝”,他甚至被一些旧式史学家捧为“民族英雄”。这类说法不能说没有一定的根据。元廷灭宋,朱元璋在元末抗元起义中,削平群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这不正是“民族英雄”吗!在中国历代皇帝中,朱元璋的家庭层次低得不能再低,穷得不能再穷。他当叫化子讨不到饭,当小和尚化不到缘,经常饿得头昏眼花,冷汗淋漓。他的投军,最初不过是混碗饭吃,哪有什么雄心、野心,后来居然打下了江山,这都是给环境逼出来的。这不是“平民皇帝”又是什么!既然是穷人出身的皇帝,对百姓总应该好点。现在让我们揭开史书一层一层的面纱,看看历史的真相究竟如何?
不打元兵 专打友军
在元廷的暴政统治之下,老百姓长期过着“窦娥冤”式的生活,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说。公元1351年,当元廷征集数十万民工治理黄河之时,在工地上挖出了一个石人,只有一只眼睛,于是民间盛传“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以黄河工地为中心,抗元的怒火燃遍了中华大地。英雄四起,各据一方。元廷虽然派兵镇压,但是起义军此伏彼起,元廷穷于应付。四年之后,起义军首领刘福通部打出“反元复宋”的旗帜,拥宋徽宗的后裔韩林儿为帝,在亳州建立政权,国号大宋,年号龙凤。各地起义军虽多使用龙凤年号,不过是遥相呼应,虚张声势而已,大家仍然是各自为战,并未听从大宋政权的指挥。
朱元璋自己没有任何本钱,投身的还是一个小首领郭子兴的队伍。作为郭的贴身卫兵──亲兵,由于忠心、作战勇敢,他逐渐取得郭子兴的信任,娶了郭的义女马氏为妻。郭子兴死后,他取而代之,自己就有了本钱。
在这一场大混战之中,朱元璋的表现如何呢?当时他的根据地在今安徽省的中部,如果他真正是抗元的“民族英雄”,那他进军的矛头应该直指北方──元廷的所在地。但是从他率领郭子兴的部众开始,到他于1368年登上帝位之前,这10余年间他的进军方向始终是向东──打张士诚,向西──打陈友谅,向南──打方国珍,从来没有向北进军去打过元兵。
这些行动是不是出于某种不得已的原因,或者是由于某些偶然因素所造成?不,这种“不打元兵,专打友军”的做法是朱元璋的“既定方针”,这个“既定方针”是由他的一个同乡同宗儒士朱升代他拟定的,有史为据,有案可查。朱升向他建议的行动纲领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所谓“高筑墙,广积粮”就是筑好防御工事,多存粮草,暂取守势,不要出击,自己保存实力,坐山观虎斗。等到别人实力耗尽,再出来收拾残局。所谓“缓称王”,是指对付元廷的策略。许多友军称帝称王,成了元兵打击的目标,太不合算,不如先做缩头乌龟,在别人大事招摇之时,深藏不露,设法自保;等到时机成熟,然后一鸣惊人。从后来朱元璋所吟的《菊花诗》看来,他对朱升的建议已经心领神会。《菊花诗》曰:
百花发时我不发,我一发时都吓杀;
要与西风战一场,满身披的黄金甲。
从许多有记载的历史事实看来,朱元璋也是诚心地奉行这一斗争策略。在许多抗元起义军纷纷北上之时,他按兵不动,坐视友军与元兵血战,付出重大牺牲。在友军互相火并之时,他又拉一方打一方,从中获利。他从起兵到登上皇帝宝座,一共15年。前10年中,他在夹缝中生存,坐大;到后5年,他才重拳出击。1363到1364年,他消灭了陈友谅这一股势力,尽得江西与两湖之地;1367年,他又集中力量,一举消灭了张士诚和方国珍两股势力,取得江苏、浙江、福建这一大片地方。
10多年中,他一直“缓称王”,只打“大宋”的旗帜,用“龙凤”的年号,让刘福通、韩林儿做自己的挡箭牌。待韩林儿兵败前来投奔,他觉得这个傀儡已无利用价值,就害死了韩林儿,自己先称吴王,再登位做了大明皇帝。这时南方已被削平,消除了后顾之忧,他才大举北伐,挥军直捣元廷。经过十几年的战斗,许多勇敢北伐的起义军早已击破了元兵的主力,再加上元廷的大将“窝里斗”愈演愈烈,已经无力对外,朱元璋大军北伐,如入无人之境,坐待“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光荣。
朱元璋一直把抗元的口号喊得震天价响;却在后方蚕食友军,耐心等待元廷主力的溃败,和各路友军实力的耗尽。时机成熟,他才下手,不仅摘了许多“大桃子”,而且坐得“民族英雄”的美名。
十几年中,他韬光养晦,不显山不露水,如果和元兵接触,他又是怎么处理的呢?请看《明史·大祖本纪》中的一段记载:1354年冬,元兵大败张士诚于高邮,进而围攻六合。这已经威胁到朱元璋的根据地,他不能不介入,与元兵发生冲突,缴获了许多马匹。他因此觉得不妥,赶快进行了补救。派地方父老牵牛担酒去向元将谢罪,并送还所获马匹,还向元将解释说:“我们之所以守城,是在防他盗(实指友军)耳!”当时元兵正集中力量打击张士诚,也不想过多追究,此事才过了关。请问:这样的民族英雄,是不是要打折扣?
杀人为乐,其乐无穷
朱元璋多次在文告中说“予本布衣”。在封建社会里,“布衣”是指的无官无爵的老百姓,劳动人民,但是我们从他的经历看来,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老百姓,而是一个不务正业无所不为的流氓无产者,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清代的史学家赵翼说得好:“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朱元璋既是一代开国之君,赵翼不能不奉承一下,所谓“圣贤豪杰”是虚,“盗贼之性”是实。至于“布衣之性”,他是从来就没有的。称他为“平民皇帝”,不太妥当;像鲁迅等人那样,称他为“无赖皇帝”、“流氓皇帝”,庶几近之。认为这位出身微贱的皇帝会对百姓好一点,未免太天真了。不要说对老百姓,请看看他对共同打江山的弟兄们,对自己的三亲六戚,对为他办事的文武百官又是如何对待的?史书上明文记载:百官每日早朝,必与家人妻子诀别,朝罢无事归来,相庆又活一日。那么,为免每日提心吊胆,不当这个官行不行?也不行。当时又有这样的规定:凡“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者”一律处极刑。你“不为君用”,就是看不起我这个皇帝,那还了得,杀无赦!
朱元璋嗜杀成性,杀人是每日必修的功课。至于杀人多少,则视他的心情变化而定。如果上朝之时,他的玉带高高贴在胸前,说明情绪不错,杀人将不多;如果玉带吊在肚皮以下,说明心情烦燥,大祸将至,人人变色。他每日必杀人,只有杀多杀少之分,要想他不杀人是不可能的。被杀的对象是哪些人?首先是共同打江山的功臣。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历代有之。但是杀功臣之彻底,朱元璋堪称古今第一。除了少数几个人侥幸病死外,可谓一网打尽,寸草不留。而且株连甚广,胡惟庸、蓝玉两案,前后株连四万余人,明初的功臣宿将,包括亲朋故旧,一时俱尽。至于那些儒生,本来就看不顺眼,说错了一句话,杀!写错了一个字,杀!至于罪名,那就不必多说了,既然皇帝要杀你,当然是你犯了该杀之罪,何必再问!
朱元璋为什么这样以杀人为乐事,并其乐无穷。我想不妨从当时的客观环境和他自己的的心理状态两方面来找原因。
遇到大的灾荒,人们易子而食的事历代有之。但到了元末明初,居然出现了以人肉为美味的记载。
请看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一书中的如下文字:“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来袋中,入巨锅活煮。或作事件以淹之。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作者后来还在明朝当了官,文中虽未明言,但记事的时间地点正是朱元璋活动的时间与地方。所谓“淮右之军”,当然包括朱元璋的队伍。大概在从军的10多年中,朱皇帝已经尝够了用各种方法烹调的美味人肉。既然无辜被吃的人都要受那么多的痛苦(不先宰杀而活烤活煮,是为了味美可口),有罪受刑的人受一点折磨又算得了什么!朱皇帝能够发明许多前无古人的酷刑,也许正是受到这些活烤活煮的烹调方法的启发吧!
至于朱元璋为什么这样不断地杀人,生命不息,杀人不止,他的遗嘱中的“优危积心”四个字最能说明他的心态。他出身下层社会,从小吃了不少苦,也受尽了凌辱,对社会充满了猜疑和仇恨。以后在不断地残杀中夺得帝位,时时害怕别人来报复他,长期在恐惧和防范中过日子。要想有安全感,唯一的办法是不断地杀人。古今中外许多杀人魔王的心态大都如此。杀人魔王当了皇帝,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命运竟然由这样的人来掌握,真是令人揪心。
在史书上,御用文人对于任何“太祖高皇帝”都是一片歌颂之声,不必多说;但是民间对于朱元璋的评价又是如何?笔者和这位朱皇帝谊属同乡,从小听熟了凤阳花鼓。鼓词曰: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牛马,小户人家卖儿郎。我家没有儿郎卖,身背花鼓走四方。咚咚锵,咚咚锵,咚锵咚锵咚咚锵!”
600年来,大家对于这首鼓词作了许多不同的解释,至今尚无定论。不管如何解释,结论大概都是一致的,那就是,朱皇帝带给老百姓的不是幸福,而是祸害。不管什么阶级──大户人家、小户人家──同样受害,并无例外。
朱元璋发明“红宝书”控制臣民思想
余英时
地方上的长老要宣读圣训,就是皇帝说的话。把皇帝的圣训念给老百姓听,每家都要听,这也从明太祖开始的。明太祖有三篇圣训,就是《明大诰》。《明大诰》当时规定天下每一户都有一套。明太祖说这是"臣民之至宝",谁要没有这部书,就必须"迁居化外,永不令归"。这是明太祖的圣训。谁要犯了法,只要藏有这本东西是可以减刑的。这是历史的事实,并不是我造出来的。《明大诰》可以说是14世纪中国的圣经,14世纪时圣经是不是比明大诰传播得更多,恐怕还是个问题。我想中国有那么多的人(当时或许已有一亿人口),《明大诰》数量想必可观。如以五口之家计算,也该有两千万部了。用政治的力量强迫人民学习皇帝的书,这是中国特有的传统。有一年全国有十九万师生研究大诰的都到首都(南京)去聚会,回去时每人赐一部钞本《明大诰》,那一年考试题目就是从大诰中出来的。试想想这是何等伟大的场面!《明大诰》台湾好像有家书局把它排印出来了,这是很难得的。我们不妨找来看看,因为可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文章是朱皇帝自己写的,有些地方半通不通的,有些地方则非常粗暴,非常残酷的,但有些地方是有相当的说服力,并不全是乱说的。明大诰真值得好好研究,现在研究的还不够。更有趣的是,这部书因为本子太少,现在已几乎找不到了。可以看出来,用政治力量强迫大家学习皇帝圣训,即使可以维持一段短时间,究竟不会太长。到了清代,到了民国,《明大诰》早就变成绝版书、善本书了。我想靠政治力量来保持思想界的统治地位是很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