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3年9月4日,朱翊钧生。
朱翊钧(1563年-1620年),明朝第十三代皇帝。年号万历,是明穆宗朱载垕的第三子。隆庆六年(1572年),穆宗死,十岁的朱翊钧登基做皇帝,是为明神宗。谥号“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
张居正死后,万历卅年不理朝政
朱翊钧在位前十年,由母亲李太后代为听政,太后将军政大事全交张居正主持,实行了一条鞭法等改革,使社会经济大发展,是为“万历中兴”。但“帝师”张居正死后,反对改革的官僚纷纷上疏攻击、诬陷之,朱翊钧下诏追夺张居正的封号和谥号,还查抄张家。
万历十四年(1586年)十一月朱翊钧开始沉湎于酒色之中,一说是染上鸦片烟瘾。后又因立太子之事与内阁争执长达十余年,最后索性三十年不出宫门,不理朝政。
从1589年,朱翊钧不再出现,以至于朱翊钧在位中期以后方入中枢的廷臣不知皇帝长相如何。
万历四十年(1612年),南京各道御史上疏:“台省空虚,诸务废堕,上深居二十余年,未尝一接见大臣,天下将有陆沉之忧。”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十一月,“部、寺大僚十缺六、七,风宪重地空署数年,六科止存四人,十三道止存五人”。囚犯们关在监狱里,有长达二十年之久还没有问过一句话的,他们在狱中用砖头砸自己,辗转在血泊中呼冤。临江知府钱若赓被朱翊钧投入诏狱达三十七年之久,终不得释,其子钱敬忠上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宰相李廷机有病,连续上了一百二十次辞呈,都得不到消息,最后他不辞而去。万历四十年(1612年),吏部尚书孙丕扬,“拜疏自去”。四十一年(1613年),吏部尚书赵焕也“拜疏自去”。
矿税恶政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明神宗派出宦官充任矿监、税使,掠夺商民,一旦被认为地下有矿苗,房屋就要全部拆除,以便开矿,开矿时挖掘不到时,附近的商家会被指控“盗矿”,必须缴出赔款。矿监所到之处,民穷财尽,激化民变,成为明代一大恶政。首辅朱赓沉痛地说:“今日政权不由内阁,尽移于司礼。”大学士沈鲤在《请罢矿税疏》中,亦指出矿税“皆有司加派于民,以包赔之也”。户科给事中田大益曾忍无可忍地批评他:“以金钱珠玉为命脉。”万历二十五(1597年)至三十三年(1605年)矿税使进内库银将近三百万两,“半以助浮费,半以市珠宝”,更多的财物流入了宦官的腰包。
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上《酒色财气四箴疏》,几乎就是对万历皇帝指着鼻子破口大骂,把万历皇帝描绘成一个好色、贪婪、残暴、昏庸、无能、懒惰……五毒俱全的、一无是处的皇帝。
万历三大征
虽然朱翊钧在内政行为可谓荒唐,但是军事上,由于边将干练,仍然保持相当的强大。平定播州(遵义)杨应龙之乱的播州之役、宁夏之役、朝鲜之役 即援朝逐倭(日本)之战,都获得胜利,武功不错。
三次战役虽取得胜利,但也使明朝的人力物力遭受巨大损失。史载:“二十年,宁夏用兵,费帑金二百余万。其冬,朝鲜用兵,首尾八年,费帑金七百余万。二十七年,播州用兵,又费帑金二三百万。三大征踵接,国用大匮。”经此三次战役后,明朝元气大伤,成为导致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女真兴盛
但万历晚年,东北女真族努尔哈赤兴起,成为日后中原帝国的隐患。
1619年,辽东军区司令官杨镐四路进攻后金,在萨尔浒大败,死四万余人,开原、铁岭沦陷,北京震动。朱翊钧用熊廷弼守辽东,屯兵筑城,才将辽东局势扭转。不过朱翊钧的三十年“断头政治”,连“票拟”、“硃批”都已经完全停止,即使军事科技领先当代、农业技术明显优于前朝,但是明朝行政已长年陷于瘫痪。
朱翊钧在萨尔浒之战的次年(1620年)逝世,葬于定陵。
评价
《明史·神宗本纪》:“故论考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赵翼《廿二史札记· 万历中矿税之害》:“论者谓明之亡,不亡于崇祯而亡于万历。”
清高宗乾隆在《明长陵神功圣德碑》中则道:“明之亡非亡于流寇,而亡于神宗之荒唐,及天启时 阉宦之专横,大臣志在禄位金钱,百官专务钻营阿谀。及思宗即位,逆阉虽诛,而天下之势,已如河决不可复塞,鱼烂不可复收矣。而又苛察太甚,人怀自免之心。 小民疾苦而无告,故相聚为盗,闯贼乘之,而明社遂屋。呜呼!有天下者,可不知所戒惧哉?”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一书将万历皇帝的荒怠,联系到万历皇帝与文官群体在“立储之争”观念上的对抗。怠政则是万历皇帝对文官集团的一种报复。
阎崇年评价明神宗时,用了“六做”、“六不做”概括。
“六不做”,即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
不郊。就是不亲自郊祭天地。不庙。就是不亲自祭祀宗庙、太庙。不朝。就是不上朝。不见。就是不接见大臣。不批。就是对大臣的奏章不做批示。不讲。就是不参加经筵讲席。经筵,是为皇帝专设的讲席,由大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等担任主讲,并同皇帝切磋经史,也是君臣共同探讨治国理念与治策的场所。
“六做”:
第一,沉湎酒色。
第二,贪敛钱财万历帝派矿监、税监到全国各地去搜刮,“明珠、异宝、文毳、锦绮山积,赢羡亿万计”(《明史·诸王五》)。这些钱财不入户部的国库,而归入内帑,就是皇帝的私库。
第三,乱封滥赠。万历帝自己的皇庄占地210万亩,赐给他弟弟潞王翊镠400万亩田,赐给他儿子福王常洵200万亩田。没有田了,就将周围郡县的土地划过来。他们父子、兄弟三家占地810万亩,而万历六年,全国的田地是5.1亿亩,他们三家占全国总田地数的6.3%。
第四,肆意挥霍。《明史·食货志》记载:郑贵妃生子赏银15万两、过生日赏银20万两,潞王就国赏银30万两,福王结婚用银30万两、建洛阳府邸用银28万两,营建定陵用银800万两,皇子册封等用银1200万两、采办珠宝等用银2400万两。而万历初年,年国库收入才只有400万两。
第五,大兴土木。
第六,胡作非为。有的书说他爱“吸大烟”,有的书说他玩“娈童”。据说当时宫中有“十俊”,就是十个聪明俊秀的小太监,“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起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