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信介影响,弃商学法当律师
现年57岁的前台湾领导人陈水扁,用共产党的话来说,原是贫农出身。小时候,家中的米钱、菜钱、上学的注册费都是向亲友借支、告贷而来,家中积欠的债务在好多年后才能还清。但陈水扁从小学到大学成绩一直优异。
1969年底,台湾举行“第一届中央民代”增补选举,受着名“党外”人士、已故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竞选演讲的影响,陈水扁决定弃商学法。
“美丽岛”事件发生前,陈一直在做海商法律师,由于才干出众,颇为知名。
为昔日偶像辩护,一举登上政治舞台
所谓“美丽岛”事件,是1979年黄信介、许信良、张俊宏等人办的一本《美丽岛》政论杂志。由于他们在高雄“国际人权日”集会游行时发表演讲,与会3000多名群众情绪激昂,不断高呼“打倒特务统治!”“反对国民党专政!”等口号,并引发暴力冲突,遂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并控以“为中共统战”和“台独叛乱”罪名。
事件后,张俊雄找上陈水扁,请求其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
陈水扁当时说,他们只是“表达了民主政治主张,居然是犯了‘二条之一’(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唯一死刑的叛乱罪,实在是愤怒极了。”他决定接下案件,他的妻子吴淑珍也鼓励他说,“这是历史大案,如果连这个案子都不敢接,当律师还有什么用?”
最后审判结果是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后,陈水扁不仅由一个“海商律师”转变为一名“刑事律师”,也开始了他的政治之路。他的台独思想逐渐形成并迅速膨胀。
1980年,陈水扁在为黄天福参选立法委员助选时曾公开提出“台湾前途由台湾民众决定”的“自决言论”。
办政论杂志“诽谤”入狱,人称“台湾第一勇”
1981年11月,他以台北市第一高票当选第四届市议员。自1983年起,陈水扁还先后担任党外杂志《政治家》、《自由时代》和《蓬莱岛》的社长,积极推动组党。
1984年,《蓬莱岛》杂志刊登文章,称东海大学教授冯沪祥(蒋经国的英文秘书)的论文《新马克思主义批判》是“以翻译代替着作”,结果被冯沪祥控告诽谤,从而引发了名噪一时的“七字官司”。现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正是当时陈水扁的辩护律师。
1986年5月,“蓬莱岛案”宣判,陈水扁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附带民事赔偿200万元新台币。这引起党外激进人士的强烈不满,同时导致党外与国民党原定于6月7日举行的第三次沟通流产。为表示抗议,陈水扁宣布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拒绝上诉。
1985年9月,陈水扁以“台湾第一勇”获得党外共同推荐,参加台南县长选举,但最终落败。在落选后的谢票过程中,他的妻子吴淑珍遭不明身份的人开一辆大卡车撞倒,导致半身瘫痪。
1986年5月陈出任“党外公政会”台北市分会理事长,并参加了要求当局解除军事戒严统治的“五·一九绿色行动”。
此时,党外除了继续推动组党外,还开始把发展方向转到一连串的街头抗争中。1986年6月9日,党外组织在台北议会大厦前集会,为陈水扁举行“入狱欢送会 ”。会后,陈水扁等人本来想步行到法院以示抗议,但遭到警察阻拦,党外人士随即在市议会门口静坐,与警方对峙17个小时。直到次日凌晨,陈水扁等人才做出让步。
6月,陈因“蓬莱岛案”被判入狱8个月,同年9月28日民进党宣告成立。
1986年9月28日,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成立。同年年底,吴淑珍“代夫出征”,竞选“立委”获胜。1987年2月,陈水扁出狱担任吴淑珍的“特别助理”,并在“立法院”率先成立了第一个“国会议员”专属办公室。他还成立了基金会,并重操旧业做起了律师。
高调加入民进党,成为台湾政治明星
1987年2月,陈水扁公开宣誓加入民进党。3月当选民进党第一届补选中执委,同年底当选民进党中常委。
1987年2月陈水扁随郑南榕出狱后宣誓加入民进党,并于3月高票当选该党中执委,年底当选中常委委员,正式进入党内的决策圈。同时他作为立委妻子的特别助理,第一个成立了“国会议员”的专属办公室,并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的财团法人福尔摩沙基金会,力图培养自己的人际关系和未来的从政班底。
而身为郑南榕的追随者和助手,借助郑的巨大声望,陈水扁的形象也日渐高大,特别是1989年发生的震惊全岛的郑南榕自焚事件。郑最初办刊的宗旨是“言论自由第一优先”,由于其始终如一地身体力行,对台岛的言论自由、组党自由、集会自由贡献巨大,后来其办刊重点逐渐转移到鼓吹“台独”,他认为只有向最大的禁忌挑战才能实现真正地自由,并公开在台北集会上演说。
到1989年1月,台湾高等检察署以叛乱罪嫌疑传讯郑南榕,但他拒绝出庭并撰文宣称:"他们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尸体"。4月7日,他为抗拒警察强制拘提在办公室自焚身亡,死时安坐椅上,身体笔直,可见其意志坚决。虽然郑生前不屑加入民进党,认为其妥协与投机,民进党却趁机以此大事宣扬,奉他为"灵魂党员",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尤清与吴淑珍等称郑南榕是被警察打死后焚尸灭迹的,而台南的民进党更是直指"国民党活活烧死郑南榕",大举游行,煽动民意。
由于与郑南榕的特殊关系,加上妻子的全力辅选,陈水扁一举以高票当选年底的增额"立委",开始了重返政坛之路。
自此至1999年7月,陈连选连任民进党第二至九届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执行委员。
在民进党内,陈水扁开始依附于美丽岛系,1992年自立山头,组织次级派系“正义连线”。
1989年底陈当选为“增额立法委员”,为了提高问政效率,特地组织专业助理群,成立“立委办公室”,以揭发当局的军政弊案而闻名。1992年12月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1993年3月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
1990年11月,时任台湾“立法委员”的陈水扁在“立法院”质询中,提出两岸以东西德“基础条约”的模式签定“两岸基础条约”,强调两岸是两个国家。
1990年,陈水扁担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这一年台湾面临第八届"总统"选举之时,陈水扁迎来又一个政治生涯的转折期。
本来李登辉“总统”任期届满,国民党内部对李登辉连任意见一致,但“非主流派”意欲推举行政院长李焕或国安会秘书长蒋纬国出任副总统,遭到李登辉的抵制,李以党主席身份强行提名亲信、总统府秘书长李元簇为副总统人选。这引起李登辉为首的"主流派"与"非主流派"的反目,双方斗争激烈。
负责选举总统的表决机器"国民大会"代表(多为国民党在1946年首次选举出来从未改选过,被讥为"万年国代")平日养尊处优,这时想趁机扩大职权,提出利己的待遇改善案,激起民愤。3月14日,台湾大学部分学生组成"民主行动联盟",到国民党中央党部请愿,台北市民也连日上街示威游行。
16日,学生们聚集到台北市的"中正纪念堂"广场静坐,19日有10余名学生开始绝食。李登辉害怕局势失控于己不利,于21日出面接见学生,承诺解散"国民大会"、实施"总统"直选、提出政治改革日程表等。陈水扁在这风云激荡的3月,在"立法院"质询时推倒时任"国防部长"的"非主流派"郝柏村的发言台,轰动朝野。
李登辉承诺学生以后,陈又顺势领头提出261号释宪案,推动终结"万年国会"("国会"包括"国民大会"、"立法院"、"监察院",各有很多第一届选出后从不改选的"万年议员",包括"万年国代")。1990年10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负责释宪的机构)终于作出"第一届国会议员的任期,到1991年底为止"的解释,宣布了"万年议员"即将寿终正寝。
改造在野党理念,从“立委”到“总统”之路
由此陈水扁被记者推为整体表现第一的增额"立委",声望大增。随着政治上的日渐成熟,他于1990年10月公开宣布,不再"为反对而反对",将以政策辩论代替政治抗争,这是民进党走向执政党的重要一步。陈水扁在立法院的表现锋芒毕露,李焕之女考试舞弊案、国防部尹清枫命案等的曝光都是他的杰作,美国《时代》杂志甚至将他列入"全球未来百位领袖人物"。
1991年1月,陈水扁再次提出“一国两国”的口号,说两岸是“一个文化中国,两个分治国家”。
1992年5月,陈水扁提出“十大行动纲领”。“十大行动纲领”集中地说明了陈水扁的大陆政策。其后陈水扁的大陆政策看法也都是以此轴心发展而成,“纲领”强调两岸政治谈判是政府对政府的谈判,而非党对党的谈判;是中央对中央谈判,不是中央对地方的谈判。
1994年1月,陈宣布参选台北市长。他一方面阐述其“市民主义”主张,提出“快乐、希望的城市”等具有诱惑力的口号;另一方面,则竭力与民进党暴力形象划清界线,以争取中间选民的支持。长荣等大财团对陈水扁也提供了相当大的物力支持。陈在12月的市长选战中以领选对手十几个百分点的票数当选,成为民进党在台湾重大选举中的最大赢家。
市长任内,陈采取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市政建设、取缔违章建筑、整顿社会治安、解决交通拥挤等措施,其施政满意度较高。后来由于在“国家认同”、台独、省籍等问题上的态度,使其在1998年的竞选中败给了国、新两党一致支持的马英九。
丢掉“市长”职位后,陈水扁全力投入“总统”选举,与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展开党内提名人之争。
民进党为了自身生存发展,全党为陈抬轿,在党内199位有资格推荐者中,有168人连署推荐陈水扁,最后许信良被迫退党参选。获党内提名后,陈开始努力展现和全力塑造其“成熟领导人”的形象。他否认自己年轻、政治经历不够、谈吐不够雍容大度的说法,大言不惭地与克林顿、布莱尔、施洛德相提并论。为争取拥护自称“摩西”的李登辉的票源,他不惜以“约书亚”自居,称只有他才能继承李的路线。
他还表示,李只做到民主的形式和程序,但是他忽略了民主的品质和实质,所以“宪政改革”、“国会改革”没有真正完成,只有政党轮替,年轻活力的政府才会来临。
2000年国民党又一次分裂,原国民党籍的宋楚瑜,及代表国民党参选连战皆参与这次的选举,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宋楚瑜(后来的亲民党党主席)爆发兴票案丑闻。选举结果最终陈水扁以39.3%的得票率当选总统,并于5月20日就任,实现中华民国的首次政党轮替与政权和平转移。
2004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国民党和亲民党的组合在2003年2月14日确定连宋配。2004年3月19日,陈水扁与其竞选搭档吕秀莲于台南游行造势途中,遭到刺客以枪暗杀,幸只受到肚皮擦伤。枪击案请到国际知名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回国成立鉴定小组。
蓝营政治人物和支持者认为「三一九枪击案」影响了选情,才使陈水扁再度连任。此次选举陈水扁仅以0.228%之差险胜连任。
对于枪击事件的真相认定,蓝绿双方均有极大的歧见,并由此埋下了台湾政治界的对立。
对于此次枪击案的侦查,台湾旅美专家李昌钰返台协助调查证据,其鉴识报告指出,陈水扁的伤口是土制枪枝造成,并建议以子弹追枪,以枪追人的调查方向。
在2004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中,陈水扁竞选连任成功,以0.228%之差距击败对手连战,群众游行表达抗议,更衍生出邱毅等立法委员开车冲撞地检署,撞伤多名维持秩序之员警的案外案;连战并在落选的群众讲话上疾呼,提出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台湾高等法院于2004年11月4日下午4时2分正式宣判,陈水扁当选无效之诉驳回,连战败诉,民进党籍候选人当选有效。
阿扁经历及党内外职务
* 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负责律师
(1976年-1989年)
* 台北市议会(第四届)议员
(1981年-1985年12月)
* 自由时代杂志社社长
(1984年3月-)
* 台湾人权促进会执行委员
(1984年12月-)
* 民主进步党中常委
(1987年-1989年)
* 民主进步党中执委
(1987年-1989年)
* 立法院(第一届增额)委员
(1989年-1993年)
*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
(1990年-1993年)
* 福尔摩沙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1990年-1994年)
* 民主进步党中执委
(1991年-1996年)
* 立法院(第二届)委员
(1993年-1994年)
* 台北市政府(直辖市民选第一任)市长
(1994年12月25日-1998年12月25日)
* 民主进步党中常委
(1996年-2000年5月20日)
*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
(1997年7月14日-1998年12月28日)
* 福尔摩沙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1999年-2000年)
* 总统府(第十任)总统
(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19日)
* 国家安全会议主席
(2000年5月20日-)
* 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会长
(2000年5月20日-)
* 政府改造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1年10月24日-)
* 中国童子军总会会长
(2001年-)
* 民主进步党(第十届,第十一届)主席
(2002年7月18日-2004年12月11日
2007年10月15日-2008年1月12日)
* 民主进步党正义连线秘书长
* 总统府(第十一任)总统
(2004年5月19日-2008年5月20日)